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1-07阅读:

本篇文章810字,读完约2分钟

熊丙奇

留级制度受到质疑,第一有两个方面:一是占领义务教育资源,十年前,中国各地有小学入学难的问题(义务教育没有全面普及),反对留级的呼声非常强烈。 二是留级生普遍被认为是“劣等生”,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但是,废除留级制度也是真正的问题。 对学生个人来说,不留级似乎就消除了歧视,但给一些确实跟不上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城市学生因为升学,学业压力很大,但由于农村不实施留级制度,各地的义务教育对学校和学生的合格性评价(即使有也不公开)很少,学生的成绩姑且不论,读完9年就可以完成9年义务教育。 与此相对,由于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低,成绩稍差的学生看不到读书的希望,选择早点辍学,有些农村地区出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中学辍学率提高。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从个人和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的实际出发,恢复留级制度都需要一定的现实必要性。 但是,留级制度的恢复,当初质疑实行留级制的因素依然存在。 面对问题,不要一味逃避。 对于义务教育经费的问题,这可以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新闻系统来处理。 即,用学籍新闻系统跟踪学生学籍,根据学籍支付经费,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追求的不仅要九年,而且要合格的教育。 换句话说,义务教育应该是以九年为基础学制的柔性学制。 智力发育快的学生可以缩短年限,智力发育慢的学生可以延长年限。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要决定什么样的学生留级,谁留级,就需要决定学校和家庭(监护人)的作用。 学校不能强迫学生留级,但应该建立对学生的合格判定体系,将学生的学习、成长情况传达给家长(家长),家长(家长)选择是否自主留级。 至今为止学生留级引起了对“劣等生”的歧视,第一个原因是评价体系单一,只根据考试分数进行评价,学校单方面强制要求。 如果建立了越来越多样、综合的合格评价系统,家长(家长)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迄今为止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 3月30日《中国青年报》2版《为恢复留级制度而处理的不仅仅是经费》,作者:摘自熊丙奇)

标题:普法:恢复留级制度有必要性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1/0107/23861.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