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吊孙救猫”暴露对安全和法律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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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1月6日,一个男孩被绑在绳子上吊在半空中救猫的录像备受关注。 据相关人士透露,事发前老人的猫被困在4楼的阳台上,老人从5楼把男孩放在4楼救出了猫。 男孩用绳子紧紧地缠在四楼阳台的角落里,摇摇晃晃地把猫放进袋子里被楼上的人拉了回来。 管内居民委员会的员工回答说,冲绳老人和男孩都是祖先的孙子,一切平安,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月7日新京报录像)。
“吊死孙子救猫”的录像吓了观察者一跳,不小心,老人失手,绳子解开,怕孩子掉下来。 要知道这是五楼,真的掉下来会死还是受伤不是小事。 为了救没有危险的猫,带着孙子冒着生命危险,老人的心真大。 这样做不仅不妥当,还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嫌疑,光批评教育是不够的。
从视频可以看出,“孙吊猫”不是消防安全绳,绳的耐力有限,老人也不是消防员的体格,用不了太久。 随着时间的推移,体力可能会消失,拉不了绳子。 另外,猫被困在4楼的阳台上,没有危险性,没有紧急情况,可以用其他安全的方法犯困,比如打开业主的门,帮忙房地产,打119等。 “吊死孙子救猫”是下策,把孩子的生命放在充满意外风险的行为上,违背了监护人的责任。
类似的情况有了先例。 年,南通启东的阿姨晒的被子被风吹走,掉进了无人看管的三楼。 用绳子把10岁的孙子绑起来,从4楼的阳台上吊,孩子带来被子后不能回到4楼,被关在3楼的阳台上。 经过当地消防员的救助,成功地帮助了孩子。 你会发现这种行为太冒险了,没有充分考虑结果。 如果孩子在事故中死伤,你会后悔的。
“孙吊猫”是罕见的冒险行为,但其背后是监护人的不负责任和对法律的无知。 未成年人有生存权,监护人应该知道必须切实保护生命安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议、制止。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度不断提高,每年相关法律的普及都在进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有很多人情绪低落,没有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责任,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各地经常上演未成年人高楼坠落、翻倒伤、溺水、密闭车内中暑等意外伤亡事件。 由此证明,社会各界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普及安全保护常识,防范意外风险。 出现死伤者后,不能停留在批评教育上。 另外,必须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让监护人认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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