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要不使实践教学对理论学习的过度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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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叶金强看来,法科教育最重要的是基础学科。 法学人才培养要靠基础学科支撑。 强调实务教育很重要,但不要过度冲击理论专业的基础知识学习。
钟灵允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有着悠久历史和名声的百年名门南京大学,该校的法学院也同样享有盛名。 最近,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接受民主和法制社记者的采访,谈了他的法学教育观点。
低调内敛的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 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设有政治学系、经济学系、法律系。 1952年全国进行了大学本科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以文科和理科为中心的大学,法学院合并为其他大学。 该校的法律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 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 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招生。 1994年,该校法律系改为法学院。
从叶金强看来,南京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大学的整体风格很接近,都是内敛的,不宣传。
回顾历史,南京大学法学院有很多优秀的教师。 例如,国民政府时代被邀请制定宪法的周鲛生于1927年去了该校的教授兼政治系主任。 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创始人、政治学家钱端升于1930年担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副教授、教授,国际法学界常青树王铁崖于1939年留学回国后也担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泰斗汉德培于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
现在的南京大学法学院在全国依然名列前茅,与国内其他大学法学院相比,我们法学院的规模很小,只有50多名教师,但教师的科研实力非常出色。 我们的科研贡献率非常靠前。 叶金强说,教师之所以能在有限的情况下取得现在的成绩,是因为与学院的整体风气密不可分,我们老师自己对专业感兴趣,经常可以身心投入科学研究。 很多人想教书,做学术研究。 然后大家经常交换信息来表达各自研究行业的问题,大气氛很好。
南京大学法学院现在设有法学本科专业,9个硕士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法学博士课程后设有流动站。 现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示范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住宅政策和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犯罪预防和控制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私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 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共同举办的国际法学合作研究和教育实体,共同培养研究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
叶金强认为,对法学院来说最重要的是基础学科。 因为法学家培养必须在基础学科中予以支持。 之后,可以兼顾国际化等其他具体方向。 从法学学科的知识体系本身来看,南京大学法学院正在考虑迅速发展最基础的部分,巩固。 而且,国际化是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 我们首先要培养基础扎实、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实务指向需要反省
我国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有法学硕士(学硕)和法律硕士(专硕)两种。 法学硕士是普通的硕士教育,以培养教育和科研人才为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指职业行业。 这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培养高级法律实践专家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但是叶金强对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提出了疑问。
基本上,这种培养目标有问题。 现在很多法学院重视实务指向,强调专业实习,特别是法本法硕规定的半年实习。 本来学习时间是2年,必须实习半年,所以学生专业提高的空间非常小。 叶金强认为这是个大问题,但现在很多专家学者包括教育部门还没有意识到,强调在将来的硕士阶段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学位。 那样的话,将来的情况就会恶化。
叶金强说,其他学科可能在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培养上有非常好的区别,但法学比较特殊,法学的核心是法解释学,法解释学是在实践部门运用。 因此,如果必须把专硕和学硕分开的话,因为法学学科有误解。
叶金强认为,如果在专家中过度普及是实践性的话,学生认为自己是专家,不需要关注很多理论问题,将来有不擅长的理论问题时,有道理地放弃,必然影响专家的质量,影响专家的
叶金强参加了高中的调查,采访了近20名学生。 总体上他们现在觉得读书很少。 叶金强说,现在法学学科正在细微化,学生要真正学好,学习精神,需要安静耐心。 整天喊实务,学生不懒于思考一点理论知识,也不安静地思考,对多一点复杂的法律结构问题敬而远之。 到目前为止,学生的辨别能力、对法条的理解的细微化程度肯定不高。
特别是研究生阶段,现在实习太强调了,学生把本来能经常读书的时间放在实习中,包括一些非法律类的实习。 在人才培养方面,我认为现在全国都有这样的问题。 叶金强说。
叶金强认为,发生这样的问题,不仅需要反省国家政策,使用者也需要反省。 使用者有短视行为,想邀请的学生有经验,到了工作单位就可以直接就业,没有考虑长期的事情。 学生以配合使用者,寻求越来越多的实习机会为目标,把应该用于学习的心用在其他方面,浮躁不安。 叶金强说,实际上实习经验丰富的学生可能专业基础不扎实。 现在实务部门倾向于录用实务部门的毕业生而不是专家。 实务部门在寻找实务人才,他想学习更多。 这可以证明问题。
叶金强经常强调实务教育,其实很懒,培养学生很懒,对学院来说,更小心,安排整个实习过程,信息表达,对学生有要求,对实习单位也有要求,真正发起实习 实务教育需要正确的认知,不要过度冲击理论专业的基础知识学习。 有必要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稍微安排和调整培养计划。
基础理论的基础
叶金强在学生培养中,南京大学法学院诚实雄伟,继承激励学敦行的学校训练,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和需要,再次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以学生迅速发展为中心,切实提高学科建设力
大陆法系以前传达的一点培养形式,例如系统地传达知识是有道理的。 叶金强认为基础理论是必不可少的。 不能因为实务指导而放松基础理论的学习,法学教育中的人民、刑、法理等基础学科很重要。 这些学科的知识,学生必须掌握的非常扎实。
叶金强进一步解释说,不是拒绝实务教育,理论的学习最终也是指实践。 法学的核心是法解释学,必须面向实践。 这起到支持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实体法的作用,从基础价值最终落实到具体规范中。
叶金强重视培养学生的基础素质。 他认为学校不能把学生将来使用的所有知识告诉他们,应该重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形成对法学的基本认知,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做法,这些是基础,也是决定性的
法科生的基础是对法的基本理解,是掌握基本的法学研究做法。 有了这些,他将来可以应用于实践,自学其他知识。 理论和实务的结合非常重要,但在教学方法中实务板块应该优化。 叶金强说,如果整个教育计划大量强调专业实习,如果控制不好,就会误导学生。
叶金强以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为例,说法学实务教育不占用学生的教育时间,应该利用周末或放学后的时间进行接待或值班,让他们参加案例。 这种方式接触实际方案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也非常有意义。 叶金强说,学生需要对整个案例过程的完全注意,有助于掌握其理论,倾向于使思考更务实。
叶金强表示,南京大学法学院将安排保研的本科生在没有四年级课程的情况下到法院实习4~6个月。 我们选择这些学生是因为他们本科阶段的基础学习完成了,不需要就业。 这时选择让他们进行专业实习对将来的研究生学习非常有帮助。
叶金强认为,法院是法学学生实习的最佳场所,在体制内管理规范,面非常广。 因此,给法官做助理是一个非常好的实习方案,学生可以全面参加整个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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