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以结婚作担保借钱这种婚姻能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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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友
58岁的单身老人刘老伯通过老乡微信群“表明”:本人希望单身成家。 很快得到了47岁的李先生的回答,两人微信聊天认识后约定见面,很快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在此期间,李先生提出向刘老伯购买商品房的想法,向刘老伯借款口头承诺,以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 看到刘老伯一直不表示态度,李先生说:“如果你不相信我,我保证结婚,和你结婚,然后借点钱。” 看到李先生这么诚实,刘老伯答应了。 双方于年10月1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之后,刘老伯把20万元转移到李先生的账户,说:“6万元是我自己存的,5万元是从亲戚那里借的,9万元是从银行借的。” (刘老伯录音)李先生感谢,说“我会支付银行贷款的利息”。
刘老伯很看好两个人的婚姻,加上李先生的照顾。 在这期间,李先生几次建议买衣服,刘老伯欣然答应了。 李先生再次借钱后,刘老伯说真的没有能力向人借钱。
转眼间到了年春节,李先生建议回乡看望老人需要钱,但刘老伯只给了那张罗500元,刘老伯觉得既不能存钱又不能借钱,李先生回乡后再也没有回来。 刘老伯打了几次电话联系,李先生因种种理由拒绝了。 刘老伯说,不回家,生活还不行吗? 李先生说过了要离婚。 不离婚的话,借的钱也不要。 这时刘老伯觉得李先生是为了钱结婚的,既然不能挽留,为了还债,刘老伯必须同意离婚。 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李先生表示会尽快还钱,但以后还没有还钱。 刘老伯无力地把李先生告上了法院。
开庭审理时,李先生辩称打钱时双方结婚了,其中10万元是彩礼金,余金是刘老伯送给她的,但无法说明证据。 另外,刘老伯为法院提供了最初的录音。 据此,法院判定李先生返还刘老伯本金20万元,以9万元为基数,根据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在本案中,刘老伯希望通过帮助女性借款得到女性的同意,组建家庭,最后不能结婚,连债务都几乎拿不到。 二十万元的借款得到法律支持,但李先生能否偿还还不清楚。 老年人再婚时要慎重对待,特别是涉及钱时要慎重借贷,重视保存比较有效的证据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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