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个体账户可支付家属看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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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员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公开意见
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家属的诊断费用
-08-27 13:28:32来源:人民日报
8月26日,《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医疗保险局官网上发表,征求社会公开意见。 《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实现完整的门诊保障机制,改善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同步推进。 个人账户的基金不仅可以用于员工本人的医疗费报销,还可以用于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孩子的医疗费支付。 在门诊结算中,保障水平提高,结算病种增加。
个人账户是员工医疗保险特有的政策设定。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都有个人账户。 根据《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有32925万人。 员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现阶段的保障功能已经难以应付大众更充分的保障诉求,如门诊保障不足,使用时金额太少,不够。 互助能力差,年轻员工少,个人账户资金常年沉淀,但老了,慢性病员工不够,负担还重。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本期纳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会减少,但员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不会取消,个人账户的原来基金也不会纳入统一账户。 在改革过程中,不是给投保人、缴费公司增加负担,而是提高保障待遇,扩大录用范围。 然后优化了结构,使医疗保险的钱更好地解决了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实现了医疗保险的互助功能。
《征求意见稿》建议从高血压、糖尿病等大众负担沉重的门诊慢性病开始,将多发病、常见病的一般门诊医疗费纳入统一基金的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一覆盖全体员工的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从50%开始。 各地可以逐步扩大调整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的疾病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调整基金的支付范围。 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对于比住院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以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人民日报记者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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