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从国内首例留置案看浙江怎么做好监察改革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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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随着中国共产党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和习大总书记发表了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演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词进入公众视野,揭开了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序章。 11月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发行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三省市设立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构、制度建设中先行尝试和探索,为全国积累经验。 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在三省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了试点工作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 浙江省作为第一个试验省,其监察体制改革由此摸索前进的道路。 首先监察留置方案 年1月2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任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当天下午,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任命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杭州于2月17日率先完成了该省13个区、县(市)监狱委员会的建设、转隶工作。 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市、县两级执行纪委监察委员会合署事务,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执行一组职工机构、两个机关名。 在这次改革中,杭州市、县两级审计委员会从该市检察机关的防止贪污贿赂、防止渎职侵害和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计划259人,实际划线人员239人,其中市级43人,县级196人。 机构挂牌、人员建立,只不过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为了加快纪委、监察委员会人员思想、事业、业务等的全面融合,杭州市纪委迅速开始了纪检监察业务的主题集中训练,开始举办年轻干部夜校班。 全体人员通过专业训练和年轻干部每月集中一到两次夜校,加深了对全面严格治党的认识,融合法律法规、党纪律,提高了团队战斗力。 浙江省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建超表示,浙江监察体制改革和山西、北京都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开展相关事业,方法可能有一些差异,但取得的效果均一致 关于浙江的经验,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即改革就像身体一样,为了保持活力,不仅要通过身体中的主动脉血液,还必须通过毛细血管。 下一步将继续精确有序地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的改革不是意画而是工画,一定是精确的。 浙江省党委书记车俊曾经说,浙江省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考试方面积极谨慎,稳步比较有效,全面准确执行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定部署,考试事业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全国推开提供了浙江省的经验 浙江省到去年3月11日为止,对292名被调查者采取了留置措施,案件中被拘留的主要监视对象100%移送了起诉。 另外,没有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了起诉172人。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审查了29名调查厅级干部,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有8名,比上年增加了60%。 被移送起诉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上三年纪委员会两规则和检察机关搜查阶段的平均使用时间缩短了64.4%。 其中,市区监察委员会处理的全国第一起监察留置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年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涉嫌贪污的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职工馀建军进行了立案调查的决定,并对此采取了留置措施。 此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国第一个监察留置方案。 那时上市区监察委员会刚成立一个月四天,浙江省、上市区监察委员会刚挂牌成立,杭州市监察委员会还没有挂牌。 市区纪委常务委员会、区监委员会委员田涛在接受本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经验可以服从,没有先例,所以最初的留置方案遇到的困难和压力是可以考虑的。 但是,4月5日,上城区监察委员会亲自与对接区检察院联系,协商了案件移送方案。 17日,该事件的《起诉意见书》和近30余卷高1米的文件资料一起移送到区检察院方案管中心。 20日,区检察院决定正式逮捕余建军,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联系的转变顺利实现。 同年12月26日,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馀建军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罚款200万元,没收冻结的财物,继续追缴赃物。 此外,杭州市纪委对该事件开始了双重检查,对5名渎职行为相关负责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至此,全国首次监察了留置事件的落锤定音。 严格的承认力是毋庸置疑的 年3月16日深夜,上城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和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吴电荣依然再次出港,他们正在等待关于上城监委这一刚成立部门的重要工作的答复。 迄今为止14小时接到上城公安分局的报告: 16日凌晨4点,余建军向辖区派出所投票,自称收集公款用于网络赌博,现在无法偿还。 报告杭州市纪委后,金晓东随即接到通知,当天下午参加了杭州市纪委的研讨会。 会议确定上城区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核,成立金晓东组长事业指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 16日下午5点30分,事件调查业务会议在上城区监狱委员会召开,抽取20名业务骨干组成调查组,士兵决定分两部分展开谈话和书证提取业务。 一组由区委委员田涛、第一纪检察室主任戚晓峰带队与余建军进行谈话。 两组与两个证人确认相关情况。 经过长时间的等待,田涛从电话里听到了新闻“做好了! 通过数小时的调查,确认了投票者的身份、该状况的真实性。 根据初步认定的涉案金额评价,留置措施很可能有效。 17日上午,事件调查事业全面推进,初步验证余建军容易利用职务领取公款,涉嫌职务犯罪。 下午,杭州市纪委、上城区审计委员会向浙江省审计委员会报告了事件的调查情况,得到了回答:该事件由上市区审计委员会立案调查,决定首次采用留置措施。 当天下午,经上城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区委同意对市纪委员会实施保留措施。 事件调查期间,浙江省市二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分管领导多次对事件的进行、留置措施的实施、相关文件的适用等进行了具体指导,提出了确定意见,充分履行了改革试验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年全国两会上,刘建超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验省,浙江在先行试验中发表了一些规定。 例如,建立集体研究机制,提出一级审查机制,严格管理留置批准,确定留置场所、留置时间、监督留置措施的实施等。 年3月18日上午,留置操作流程的细分方案在相关研讨会的讨论中更完整:在发布留置令、执行留置措施时,审计委员会事务人员必须正装,以示品位。 当天下午1点28分,上城区监狱委员会的两名事务人员向余建军发表了拘留令,本人签名领取。 然后,事务员将其送到拘留场所,完成登记、体检等过程。 另外,区监委员会对留置期间的人员安全、讯问、饮食、医疗等问题作了周密的安排。 3月19日宣布留置后24小时365天内,市区监察委员会以《留置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了馀建军家属和事业单位。 在第一次审问这个之前朗读《权利义务通知书》。 对物品扣押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保障其休息权利。 为了确保事件的安全执行,区审计委员会对余建军拘留期间的讯问活动在整个过程中同步了录音录像。 整个调查事业表现出规范化法治化,为处理全国第一个留置案留下了完美的素材。 4月20日,市区检察院决定正式逮捕余建军,顺利实现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联系转换,国内第一个留置方案的留置时间为33天。 凝聚体验鼓励前进 据了解,余建军是杭州市直某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科员,不是党员,也不是城市干部,没有贪污城市国有资产。 根据以前的规定,这种事件不归城区管辖。 因为至今为止的都市纪律委员会、地区监察局没有处理这样的事件的经验。 根据当时初步明确的余建军贪污行为,必须对此采取留置措施,但当时浙江省乃至全国也没有处理留置事件的机构,对城市监狱委员会没有参考经验。 在余建军自首之前,上町监狱委员会没有掌握其相关线索,也没有收集到任何与事件有关的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所不能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只能在短时间内收集充分的证据,明确其违法犯罪行为后予以释放,一旦逃跑或自杀,后果不难想象。 根据人员因素,第一次事件调查开始时,上城区监察委员会刚成立月余,区纪委原干部和区检察院转隶干部还在熟悉中,没有形成一支有战斗力的稳定队伍。 从法律依据上讲,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但具体操作细则还没有颁布,甚至没有处理案件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 在困难的形势下,上城区委书记陈瑾关注此案,从起草前到结束后,多次听取特别报告,多次亲自参加部门协商会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鼓起政治责任,亲自签署了《起草审查表》。 余建军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就自首了,所以必须迅速收集充分的证据,明确是否采取留置措施。 事件刚开始的头两天是最困难的时候,十多名办事员分别行动,彻夜加班,白天出去取证,晚上写报告,通过二十多个小时的连续战争,本案的重要犯罪事实被证据彻底锁定 由此,市区审计委员会可以充分掌握对调查对象的留置措施。 此案是上城纪委向违纪犯罪开火的第一枪,在浙江省纪委监委、上城区委的指导和指挥下,上城纪委审计委员会实践了12项法定监察职权中的11项,创立了20余套法律文书,经过留置案件的全过程 在事件过程中,组织动员机关所有业务精英20人,分为5个事件组,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全力投入,精益求精。 余建军事件锻炼队伍,鼓舞士气,使纪委原干部和检察转隶干部完美融合。 至今为止担任城市反贪局长的上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田涛告诉记者,监察业务对迄今为止的业务要求更高,要求实现纪法双能,其性质也要求调查内部透明化。 新的岗位使他深深感到他不是从事司法的机器,而是司法工作的主体,是政治工作的参与者。 余建军方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事业启动以来首次采用监察留置措施方案,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省,浙江为监察法的制定提供了实践素材。 此外,浙江省制定了《监察留置措施的操作指南》、《监察留置场所的暂行规定》等,为依法比较有效地开展监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年两会谈浙江省未来的监察体制改革事业,刘建超认为国家需要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在试行的基础上更完善,另外,应该加强监察委员会内部的职责联系,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的合作 例如,必须整理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常驻机构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决定执纪监督部门的调查权限、常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员工流程等。 刘建超说,浙江省的未来也将继续推进监察系统的扩张,特别是扩展到国有公司、科学教育文卫、基层大众自治组织,从系统机制中对行使一切公权力的公务员实现全面展望。 浙江省党委书记车俊说,监察法通过后,浙江省将在几个方面的要点上做出努力。 浙江把监察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该省全面严格的治党实践中,特别是落实到清廉浙江建设的计划部署中,巩固和迅速发展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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