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陕西汉阴民警“执行收审任务”案波澜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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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发生的陕西省汉阴县民警枪击事件,是持枪民警是正当的职务行为,还是违反了采用民警武装规定的行为? 这件事因当年文件奇怪地失踪而再次引起波澜。
现在,张树成超过了古希,早年的很多事件都忘了,但只有三弟弟张林被公安民警枪杀而死,我还记忆犹新。
1996年2月23日上午,陕西省汉阴县原双河口乡上游村7组村民张树成和三弟张树林等人与叔父张登贵合作,与本乡红炼瓦村4组村民薛正财等发生肢体冲突,薛正财的妻子尹其凤受重伤。 同年10月12日,汉阴县公安局铁法派出所民警胡泽军在逮捕张树成、张林的过程中射杀了张林。 从那以后,他和弟弟媳妇陈典凤、侄子徐家权走上了漫长而艰难的诉说道路&hellip。 …
19年前的枪击事件
199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5日,张树林、张树成、张树贵等6人前往薛正财家索取张登贵的账目,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两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薛正财的妻子尹其凤受了重伤。 同年6月5日,汉阴县公安局事务局研究决定,先审查张树成等6人,6月11日,汉阴县公安局逮捕并审查张树贵,拘留6个月,拘留4000元作为伤员赔偿。 经过汉阴县人民法院调解,支付薛家医疗费5900余元。
张树成在10月12日上午6点多,胡泽军和黄龙乡治安专业的李忠根在薛正财的两个儿子薛尚高、薛运的带领下,我和弟弟张林在玉米田悬崖中(怕野猪毁玉米),看着他们
根据汉阴县公安局韩公发字( 1996)82号《铁法派出所民警胡泽军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林过程中张射杀的调查报告》,1996年10月9日,铁法派出所所长王建康同志派遣干警胡泽军执行审查任务,五四枪一支。 10月10日,胡、李住在红砖村吕友华家,12日凌晨4点左右,胡泽军李忠根由薛尚运、薛尚高带路进入吴家坡,静静地接近悬崖洞,离洞数十米处,前面听到铁器撞击声,张林即悬崖洞 张林不听制止,继续躲进山里,胡泽军一边追一边连续三枪发出警告,叫着“上面的人停下来”。 张林听到了,以为上面有人在监听,从悬崖的另一边往下跑。 跑到山下悬崖约50米的荆棘杂草处时,胡泽军看到警告无效,连续三枪击中了审查对象逃跑的地方。 枪响后,胡泽军们听到东西倒下的声音。 胡泽军们用手电筒搜索,张林倒在荆棘丛里,头后枕部、腰部中枪,很快死亡。
19年的诉说之道
张树林埋葬后,张树成和陈典凤忍住巨大的悲伤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诉说。
1996年10月31日,张树成等人访问陕西省公安厅,该厅用( 96 )陕公群访问字364号回答当事人,将访问资料交给安康地区公安处依法调查。
1997年8月1日,陈典凤聘请了安康地区律师事务所何国琴和王正存的两名律师代理此案,但由于赔偿没有达成协议,问题没有得到处理。
之后陈典凤、张树成多次访问,要求公安、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所,讨论了说法。
2001年7月3日,汉阴县公安局《关于对张树成、陈典凤索赔相关问题的回答》表示,这件事不能立案。 但是你们不服,要求复议。 对此,我局再次进行了探讨研究:胡泽军认为在执行审查任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录用武装和武器条例》的规定,符合武器录用的规定,因此维持原有决定,不起草
2001年7月3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2001】陕西验字第0731号信中回答陈典凤:收到信,我们转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控制申处。 请你和他们直接联系。
之后,陈典凤、张树成及张林的女婿徐家汇权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公安、检察机关及信访部门提起诉讼,但事件没有进展。
年12月12日,陈典凤、张树成、徐家汇权再次向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代理律师陕西滕浩律师事务所张平向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向人民检察院恢复事件发生时参加者和周边群众的调查验证,恢复枪杀现场的全过程 但是,近年来,公安局、检察院都以找不到答案为回答当事人。
原始文档卷很难找到痕迹
年3月6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检法发【】9日《陈典凤、张树成控告胡泽军关于渎职犯罪事件的回答》显示,案件时的原始证据资料,如尸检报告、调查笔录等无法获得,仅根据现在的证据胡泽军涉嫌渎职犯罪。
年3月24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检反背不立【】) 1号向陈典凤、张树成颁发了不立案通知书:事实或证据还不符合立案条件。
年3月27日,陈典凤、张树成申请复议。 因为检察机关没有从公安机关取出原始文件的资料,无法收回案件的事实,检察机关没有对同级公安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年3月30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检察官复字【】1号)答复陈典凤、张树成,经本院检察科审查,现在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胡泽军构成渎职犯罪,认为本院渎职局的立案理由成立。
对此,陈典凤、张树成不服,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又于年6月1日作出了不起草的复议决定。
年6月3日,陈典凤、张树成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得到本院王万兴检察长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检察处监督检查站。
年7月15日,王万兴告诉民主法制社记者,文件丢失需要追究责任。
年7月16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检查副检察长温汝洋向记者报告了事件第二天,县公安局(汉公发字“1996】82号)向安康地区公安处报告了调查报告。 卷子应该在公安局。
年8月16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就湖泽军涉嫌枪毙张林事件文件丢失一事致函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5点搜查意见,重点是追踪文件丢失。 8月21日,该院检察长王开富承认表示,反渎职局、搜查科将共同调查。
年9月14日,张林的亲属向陕西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提交了信访资料,反映了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检反背不立【】1号)不立案的决定。 省巡视组通过解决汉阴县信访突出问题和集体事项的联合会议事务所交给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确认调查解决此案。
年9月25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汉检涵字【】27号)回复陈典凤、张树成,年3月26日,本院发送起草通知书(汉检反亵渎不立【】1号)。 你们拒绝对不立案决定提出复议,通过本院的复议维持不立案决定,复议决定书已经送达你们。
年1月22日,从汉阴县公安局到汉阴县检察院的汉公函【】8日《涉嫌故意伤害张树林,胡泽军关于枪击张树林事件资料的复函》显示,关于我局民警胡泽军在执行收审任务时用枪射杀林的事件,
当事人的访问申诉为19年,有望丢失文件。 省市检察院和省委巡逻组认可州长处理已经几个月了,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为什么不开始复验程序呢? 文件丢失到底由谁负责?
安康市腾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表示,此案于1996年10月12日在汉阴县公安局铁法派出所民警胡泽军逮捕张树成、张林过程中射杀张林,1996年1月8日国务院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采用警察和武器条例》 文件卷丢失不能恢复原来事件的事实的,文件卷的经营者或者保管者必须承担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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