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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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为了确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继续在承担统一审议法草案等事业的基础上,增加宪法实施、宪法解释的展开、和谐宪法性审查的推进、宪法监督的加强、宪法推进等事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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