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申建农房 这些规定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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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术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一些村民发生了大饼式超占有、非法买卖宅基地及占领耕地建造住宅等问题,加上青年农民进城工作、购买住房等因素形成了空心村
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那么,农民盖房子时有必要知道那些新规则吗?
建设农场必须保护一所房子。
示例介绍:
农民李老汉养育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大李去年结婚办理了分户登记,但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 今年随着儿子的出生,大李打算和父母分居,以该儿子的名义向村委会提出了建立宅基地的申请。 村民委员会不同意大李的申请,根据研究,大李必须以本人的名义申请。
审查: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住宅和庭院等用地。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实行挨家挨户、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可流动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了。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 每人平均土地少,不能保障有一家宅基地的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 这是一家一家制度的继续,重大补充和完整。
年9月20日,根据中央农村职工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出的《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村村民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设标准建设住宅,未经批准的先建,。 经批准容易建设住宅的,必须严格按照新的拆除要求,把原来的宅基地归还给村子集体。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赠与住房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那么,如何成为一家呢? 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户籍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农村村民以居住地的家庭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户主通常是成人。 由此,在本案中,大李的儿子还是婴儿,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和父母一起生活。 根据每栋房子的规定,大李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批准权限移交给乡镇
事件概要:
村民赵某家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比规定标准少15平方米。 在住宅建设过程中,赵某声称擅自利用旁边的空地建造了两家瓦房。 今年秋天以后进行新村计划时,村民委员会要求赵某私自拆除加盖的房子,后者认为自家宅基地比别人少,表示坚决不拆除。
审查:赵某的方法不对,宅基地的申请、批准必须遵守法律程序。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审查权限由县级放在乡镇,农村村民的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为了顺利批准途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乡镇政府根据地产探索宅基地统一管理机构,依托基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调整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批、农村建设计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督管理等职责,窗口对 加强宅基地申请、批准、录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宅基地申请审查现场、批准后的测量批现场、住宅建设后的审计现场等‘ 三场要求。 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与宅基地有关的各种违法行为,防止新的违法用地面积现象的发生。
严禁占用农田建设。
事件概要:
村民秦某需要盖新房才能和儿子分家。 经过申请,村委会在村规划区内为他划定了宅基地,秦某地点偏狭,建设延误。 之后,秦某在本村村民刘某的承包地中得到了理想的建设位置,无视承包人的阻止,破坏土地农作物,强制挖基,碾压,占地达300多平方米。 据刘某通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调查,命令秦某停止侵害,恢复耕地容貌,根据判断价值赔偿刘某的损失。
审查:国家法律、政策全方位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保护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规定土地用途,把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 前项所称农用地是指耕地、林地、草地、农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 《通知》进一步确定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村规划。 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地。 占有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另外,关于违法占地行为,土地管理法第75条违反本法的规定,破坏了耕地的窑、建墓、随便在耕地上盖房子、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栽培条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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