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两高司法解释 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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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考公务员考试中组织了作弊
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9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表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3号,以下简称“解释”)和考试作弊犯罪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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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考试作弊犯罪的例子:
章某、吕某、张某等组织考试作弊事件。 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作弊,构成组织考试的作弊罪情节严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关系面广,属于国家级重要考试。 被告人章某某、吕某某、张某某等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多个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而且情节严重。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组织考生的数量、参与犯罪的程度、坦白、认罪忏悔等情节,分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被告人吕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杜某,马某组织考试作弊事件。 公务员录用考试组织作弊,构成组织考试的作弊罪情节严重。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被告人杜某、马某受益为目的,利用作弊器材组织很多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 综合考虑被告人重罪、认罪、退还赃物等情节,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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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虎某替代考试方案。 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替代考试的罪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虎某让被告人侯某代替自己参加研究生考试,两个被告人的行为都被判为替代考试罪。 侯某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轻情节,虎某有自首的轻情节,给予轻处罚。 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替代考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一个月,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人虎被告拘役一个月,罚款人民币8000元。 这个判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根据这次最高法发表的数据,从刑法修正案(9)正式实施到去年7月,全国各级法院审理了1734起考试舞弊刑事案件,判决了3724人。 其中,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951件,2251人,代替考试刑事案件666件、1268人非法销售和提供了问题、回答刑事案件117件、205人。
司法解释:国家考试作弊的结果
最高法律相关人员在通报“说明”的制定背景时,为了严厉惩罚考试作弊犯罪,在从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9)”中追加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销售、问题提供、解答罪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意见认为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贩卖、提供问题、解答罪和替代考试罪的定罪标准大致难以掌握。 另一个法律适用问题有认知差异,影响了事件的处理。 鉴于此,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性、统一适用,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比较有效地防止,最高法与最高检查合作,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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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专门确定地证明了情节严重的情况。 据最高法律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研究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面广。 这三种考试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情节很严重。 即使考试因作弊而延期、取消或预备问题生效,也要确定情节严重。 另外,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30人以上作弊,提供50件以上作弊器材的同样规定情节很严重。
最高法律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考试,提供组织考试作弊和作弊器材等援助的违法所得金额有很大差异,根据严厉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想法,规定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的也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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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确定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判断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剂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筑师执行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其他依法中央或地方主管部门及领域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1条第3款进一步规定了与上述规定考试有关的特殊类型的招生、特殊技能考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另外,“说明”确认了代替考试犯罪的解决规则和考试前被检举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是犯罪等问题,详细说明了犯罪器材。 这个司法解释从去年9月4日开始实施。
从源头管理作弊,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和公信
刑法具有保守性、最后手段性,是其他法比较有效实施的保障法和备份法。 关于考试作弊的法律规制,刑法适用越少越好。 但是一旦发生犯罪,刑法就不能保持沉默。
一张司法解释备受瞩目,其实反映了社会对考试公平、公正的期待。 加强司法解释,直接目的是保障法律的正确性和统一适用,终极目标是通过密织法网比较有效地预防和抑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希望法网断了后,听众能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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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二高严格司法解释情节,如果在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司法考试等四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则一律情节严重,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这四项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
小编认为,监禁和严厉打击考试作弊是依法惩罚考试作弊行为和维持国家考试秩序的必然要求。 除此之外,为了从源头管理考试开始作弊,维持国家考试的权威和公信,有必要致力于清除考试作弊的好处链。
培训机构的好处链等。 切断这一好处链需要按照刑法追究组织弊端者的处罚责任,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涉嫌组织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的作业人员进入黑名单,进入教育培训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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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部要求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格要求学生,有些大学开始集体退休不合格学生或超过退休期限的研究生。 但是,总体来说,因学业不合格而退学、被退学的学生比例还很低,从源头上拒绝作弊的成功=合格成功=不利于获得学历良好的链条。
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提高对考试作弊的处罚力度,加强训练机构的管理,实行大学严格的培养机制,从多方面切断国家考试作弊的好处链,减少作弊的收益,强有力和有效
(来源:中央电视情报、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青年报等整理: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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