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直播带货不能“带祸”网络法治频道
本篇文章1014字,读完约3分钟
齐志明
加快直播带品法治化监督管理建设的力度,提高违法直播带品的价格。 对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害顾客权益的“财物”行为,必须依法严格调查。
最近,直播带品,特别是网红直播带品备受瞩目。 5小时内近3200万客人进入直播间观看,5分钟内万支以上的口红售罄……类似的场景接连不断。 但是在迅速的发展中,直播带品中“质量门”“售后服务门”等也影响了费用体验,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困扰。
直播带货是指通过一点网络平台,利用直播技术进行近距离商品展示、咨询回答、领导地位的新服务方法。 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创业者、商家、企业品牌自己开设直播间,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 这是店铺销售服务的扩展。 另一个是,播音员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间,通过专业信息和影响大的粉丝,向粉丝推荐某个商品,处理售后服务的问题。
直播带货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特别是社会交流平台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商业模式。 但是,有些现在的播音员在推荐某个产品或服务时夸大了。 客户拿到后,发现产品的普及与实际不符。 所谓的网红爆款单品,质量和安全没有保障,一部分也是“三无产品”。 另外,也有直播数据伪造的平台,虽然网上看、评论、交易的人不那么多,但用技术手段制作漂亮的背景数据,营造虚假的繁荣和人气。
有问题不可怕,重要的是处理问题的速度、力度跟上。 任何领域的成熟都不断暴露问题,经历不断处理问题的过程,对新兴领域来说更是如此。 规范广播带品发展迅速,平台责任持平。 具体来说,虽然平台是自律的,但必须制定针对平台内商家和播音员们的其他法律。 另一方面,完善网红商品的可靠性评价机制,将粉丝的评价、通报、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罚新闻等记入评价系统,将违法情节严重、污点新闻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直播的商品资料。 另一方面,播音员在相关行业形成了更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性,促使粉丝们在直播以外选择商品和试用商品等上花费更多的时间,提高直播时的购物体验。
日前发行了《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直播带货也是平台经济的组成部分,相关部门要加快直播带货法治化监督管理建设的力量,建立直播带货可靠性评价机制,提高违法直播带货的价格,增强监督管理的冲击力。 对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害顾客权益的“财物”行为,必须依法严格调查。 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维护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多人合作治疗,诱惑“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热点:直播带货不能“带祸”网络法治频道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324/43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