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建公租房须同步建人脸识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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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公租住宅必须同时建设面部识别系统
本报(记者赵莹莹)市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在建设和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时,需要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 市住建委日前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市公共租赁住宅面部识别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将公租房项目开发建设部门确定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将面部识别系统纳入项目整体计划设计方案,与工程项目同步安排,
人脸识别系统是住宅保障智能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不限于社区门禁管理、安全对策、知识商业服务等应用。 在公租住宅项目中推广面部识别等技术,有助于为租赁家庭提供方便的出行服务,实现智能服务,同时优化公租住宅社区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租赁家庭的出入安全,提高居住质量。
通知说,公租住宅项目开发建设部门是面部识别系统的建设安装第一责任主体,将面部识别系统纳入项目的整体计划设计方案,与工程项目同步安排,同步提交。 公租住宅项目运营管理机构是面部识别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面部识别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为租赁家庭提供方便的服务。 运营管理机关事先介入,结合自己的实际诉求,与开发建设机关合作参照本指南进行面部识别系统的建设安装。 另外,公租住宅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设方案也将纳入公租住宅计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由市、区住宅保障管理部门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人脸识别系统在运行中如何确保数据安全? 记者在技术指南中特别明确了公租房项目面部识别系统在收集、采用个人面部新闻时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大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收集、采用面部新闻的目的、方法和范围
市住建委也在通知中要求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机构切实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建立完整的数据查询,采用审批流程,实现查询、招聘流程的监督和追溯。
另外,与公租住宅社区的残疾人、老年人、孩子等群体相比,鼓励运营管理机构积极探索面部识别系统多样化服务场景的开发,满足他们方便的通行诉求,支持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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