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家修订要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受保护范围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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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电《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要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始就修订复印件相继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首次大幅度修改《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对1999年发表的《国家要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届)》首次大幅度修改。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新的《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有17纲,涉及70目的661种野生动物,与1989年第一版名录相比,保护物种增加了2倍以上。 新《国家要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收录468种和25种野生植物,其中一级保护53种和2种,二级保护415种和23种。 根据《植物名录》(第一届),删除了55种,追加了296种和17种,从国家二级保护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2种,从国家一级保护降为国家二级保护18种和2种。
国家根据野生资源变动情况和最新研究成果及时调整和修订动物、植物清单,有助于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有助于维持生物多样化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等级保护。 受国家要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清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判断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要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段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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