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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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根据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提取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提取粮食加工品等10种食品1114批样品。 其中,抽样检查项目合格样品1099批,不合格样品15批,检测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广州市立贵贸易有限企业销售的公称中山市香山排粉厂生产的番禺排粉(谷物粉类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查站(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东莞家乐福商业有限企业销售的公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企业是委托洛阳益心食品饮料有限企业生产的甘薯山药黑芝麻膏,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深圳海关食品检查检疫技术中心。
(三)江门市蓬江区正一食品厂生产的玫瑰味糖果,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广州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四)鹤山市仔食品工厂生产的被称为甜酒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精益和泰国质量检查株式会社。
(五)暴露阳市暴露东区燕宝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地瓜粉说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精益和泰国质量检查株式会社。
(六)东莞市唐达商贸有限企业销售的东莞市意外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甘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查站(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信宜市兆康百货有限企业销售的公称佛山市名鸣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玫瑰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查站(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肇庆市大润发商业有限企业销售的青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查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市购物中心有限企业销售的来自广州市荔湾区新久隆食品商务的冷冻羊蹄、弗朗西斯科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初检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复检机构是广州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三)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中心有限企业益华国际广场店销售的来自肇庆端州区宏大海鲜店的冰生黄花鱼(黄鱼),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南山区新永兴商店销售的公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鱼皮花生,铅( pb单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初检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复检机构是广州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二)来自天虹百货公司佛山天虹购物中心销售的惠州市永东行实业有限企业的冰中乌贼,镉(用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初检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复检机构是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其他指标问题
(1)恩平市大槐镇裕丰行手信店销售的公称江门市外海海桥酒厂生产的陈皮酒,酒的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查站(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百乐购买百货有限企业南分区企业销售的公称佛山市兴禅仁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淮盐花生,过氧化值(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查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
(三)四会市世纪好多贸易有限企业信宜分企业销售的公称暴露阳市暴露东区旺宇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沙玛,其过氧化值(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测机构是广东省食品检查站(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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