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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
理,这里俗称道理。 令,在古人那里,说白了是皇帝的一句话。 据说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令”的世界。 皇帝从来是一言九鼎,因为没有“理”。 但是,中国古代的法律认为反而更像是“理”“令”融合的世界。
大唐初年,李世民执政,戴盔甲的人为他担任大法官(当时称为大理寺卿)。 穿上盔甲挖牛角尖,凡事都要讲道理,而且人品不怕权力。 我们熟悉的语言是“刚正不阿”。
李世民有重臣,叫“赵国公”,叫长孙无忌。 因为妹妹的器量倾斜了城堡,所以被李世民立为皇后。 一天,长孙阿姨奉诏进入宫殿。 因为一时的热情,实际上是拿着剑开车的,所以这个疏忽连宫殿大门的护卫都没有注意到。 根据大唐律法,长孙无忌应该被判处死刑,但门侍卫也应该不被赦免地杀人。
事件一发生,就发生了争论。
朝宰相封德彝说:“长孙大人对大唐是功高盖世,现在到处都是《莺歌燕舞》和盛世浩然,与长孙大人的治国方针密切相关。 而且,如果长孙当年没有发动玄武门兵变的策略(因为李世民是这个继承人),今天的皇朝在哪里? 目前这些粗心大意可以用罚款解决。 而且门卫必须判处死刑。 这些人,无效的成果是刻不容缓的。 ”。 穿上甲胄,说:“侍卫和长孙无忌是同罪,宣告前者死后者的惩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没有道理的。 如果将来功臣徇私情,怎么处理? 而且,如果没有长孙的疏忽,护卫的疏忽在哪里? 杀侍卫留下长孙,不是很大的冤屈吗? ”。
李世民想了一会儿,不由得喃喃自语:“对天下人民,法律真的必须公平……”。
封德彝还说:“离开皇帝、长孙大人,凭借其非凡,将来一定能为国家重建功劳。 这是违反法律的,但终究得不到。 留下它是没有才能的护卫,但得不到。 决定事件的时候很死板,不能依法。 否则,会因小损失而变大。 ”。 戴上盔甲,说:“长孙大人真的有奇才,谁能判断护卫的日子长得不能成为支柱? 给护卫生机,也许之后会兴奋起来,度过孙先生。 另外,违法的循环感情,使法律为人民所信任,人民对法律不自信,国家总有一天会陷入危笃。 这才是真的因为小失误长大的! ”。 ……
在这里,这个事件最终如何结束是个不重要的问题。 重要的是,其中的断案方法,经过后人添油加醋的阅读理解,最终成为解释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某些方面的隐喻故事。
反复驳斥寻求结论,君主据此最后决定,实际上是“理”和“令”结合的过程。 从大方面来看,中国很多故事中记载的历代国王总是先听“理”再做“令”。 在法律问题上,更是如此。 一千年来,人们不厌其烦地传达了这样的故事,其潜在的文化思想取向表明法律应该是“理”和“令”之一。
探索“理”,就是互相对话。 在这一点上,故事的古人不能比今天的人落后。 对话意味着对话者本身不是“理”的绝对所有者。 深推,为了得到更有益可靠的“理”,似乎越来越多的人应该参加对话。 这样,我们就必须使之接近民主理念,接近法律必须与民主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可悲的是,古人不能再做了。 没办法,他们对“探求真理”的理解毕竟是初步的和有限的。 但这毕竟是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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