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红糖抵债实为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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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李彬
一包特产糖抵120万元债务。 这到底是一包什么糖? 最近,中央纪委国家审计委员会网站报道的浙江省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审计局前副局长朱法银违纪事件,给出了答案。 原来,这个包是相当于百万元债务的特产糖,特别是糖本身,从送糖人朱法银手中,发生了有公权力的“加持”,红糖相当于120万元债务的奇怪事情。
年轻时的朱法银,因投资失败而巨额借款。 为了还债,他头疼地说:“我以为他的企业提供关怀,减少处罚,最终纳税的方式结束了,但现在很困扰,就算向他借钱,他也永远不会拒绝吧。” 有这样的想法,朱法银决定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某科技企业负责人李某“借”120万元的周转资金。 偿还债务,符合启典之义。 但是,对只考虑权力变化的朱法银来说,态度是“金额太大,认为必须归还”。 之后,他把家乡特产的糖作为礼物“拜年”给李某,李某对此着迷,表示很快就还清了120万元的债。 借这样一个小而轻而重的“把戏”,实际上是权利交易,权利要求我。
权力的姓不是公也不是我,用权力要求我一定会受到严惩。 朱法银利用职务便利,首先想以不当手段牟利相关机构和他人,然后以“借钱”、向物还债的形式,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前后收取145万元的贿赂,非法领取。 朱法银最终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罚款35万元。 事实表明,公与我之间的红线往往是廉与贪婪之间的分界线,也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基础。 只有公私分明,自己为公众服务,才能干净工作,公正使用权利,防止私欲自取灭亡。
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了人民。 党员干部要经常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坚决防止权力的异化变质。 仔细考虑手中的权力意味着什么,该如何使用,以越境后结果如何为目标,自己时实现依法使用权、廉洁使用权、谨慎使用权,共产党拒绝腐蚀,保持永远不沾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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