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特殊青年群体须无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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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泉
今年7月1日,《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正式实施。 8月25日是我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 这表明整个社会集中在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和事业环境。 据媒体报道,最近东北师范大学视力障碍大学生王宠入学时,校方鉴于学校现有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很难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和舒适,积极使用校外租赁的方法暂时转移
接受高等教育成为越来越多的现代青年需要的阶段,更多的特殊青年群体也进入大学学习。 在海外的一点高中,很好地实现了普通大学生和特殊群体的大学生的差异化。 我们必须在形式上为特殊青年群体创造条件,使他们享受普通青年享有的相对高质量的社会路径,并以实质副本确保他们与普通青年有平等、公平、无差别的融合自由及其条件。
特殊青年群体接受教育提高素养不是他们在高中的所有复印件或主要复印件,他们需要在大学融入伙伴群体,迅速发展正常的社会心理和社会交流能力。
同龄人是青年形成自我认识,构建全面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积累自身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依赖。 如果特殊群体的大学生在同龄人中能够以平等的主体无差别地进行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他们将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正常的人际认识,更好地融入社会群体,强化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参与意愿,成为特殊群体
照顾特定群体的青年时,必须防止借口和不履行责任的负面行为。 相关机构、组织和机构要以积极的态度,积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要求,为特殊青年群体创造条件,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合和社会参与。
( 8月31日《光明日报》2版《帮助特殊青年集团无差别地融入同龄人》,作者:邓希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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