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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醉驾送医”被判无罪,偏远地区急救困境仍待化解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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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梁永

半夜,妻子突然发病晕倒,住在偏僻的乡下,救护车没能及时来。 酗酒的丈夫陈某强行开车把妻子送到医院救治,被警察当场扣押,被捕。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难,不负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机关解约。 据说江苏省首次构成“紧急避难”,依法撤走的“醉酒驾驶”危险驾驶事件,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 9月7日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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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络言论集中在法院对判决的讨论上,但偏远地区急救医疗资源的不足引起笔者的观察。 据男性说,妻子昏迷后,他马上给女儿打120求助,但120号附近没有救护车,必须从其他地方进入车内,具体到达时间不清楚。 《人民司法》证实了这一消息,男性指出,当时“偏僻的乡村”、“医疗救护资源无法及时到达”。 这意味着男人妻子的生命受到威胁。 男人“违反知法”的选择,是没办法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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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偏远地区,因救护车来不及而直接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例不少,虽然有些患者没有失去生命,但由于错过了救治的“黄金六小时”,对治疗效果产生了很大影响。 中国第一个大型医疗急救纪录片节目《急诊室故事》中,很多截肢患者在去医院的路上太晚了,错过了最佳的保肢时间,最后只能截肢,留下了终生的后悔。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来自远离三甲医院的“偏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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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现在医疗资源不足的情况,我们说:“为什么不在偏远地区设置设施齐全的急救设施呢? ”。 但是,我们应该多铺路! ”,可以发自内心地呼吁。 比如,考虑到“救护车下乡”,救护车可以“活下去”“流逝”吗? 据悉,救护车的采用现在由医务所统一管理和派遣,日常发车由队队长安排。 司机必须按照列车队长派遣车的通知或者急救诊疗科值班医生的通知开车。 而且,统一日程的范围可以大一点吗? 县级以上的大医院可以在邻乡设置“救护基地”吗? 至少设置专业的救护车,配备合适的医务人员,可以为偏远的危重患者争取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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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的“远”不仅是距离远,而且是救护车配置不足、无法安排造成的“远”。 实际上,不仅仅是偏远地区,城市地区也不常见“叫不到救护车”。 如何增加救护车的服务提供成为民生关系的一个大问题。 比较救护车现在面临的问题,负责人根据地区人数合理计算必要的最低救护车数量吗? 你随时更新数据吗? 救护车的布局计划合理吗? 救护车的派遣日程合适吗? 如何改善救护车安排不合理的现状,真正做到“空车不回来”,有些患者会说“没有车很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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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重新审视这些问题,才能让危重患者乘坐“车”,不会导致救护车资源的浪费。 可以让救护车接近需要的人,减少错过时间失去生命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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