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中南财政大法学院开拓校外法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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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胡新桥近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副教授代表该校与洪湖市检察院签约建设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洪湖市检察院检察长邱文和其他院的领导参加了合同和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授权仪式。
邱文详细介绍洪湖市地方文化和洪湖市检察院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快速发展”专业法律监督、服务非公经济、司法体制改革事业等情况,想参加实习的学生们深入洪湖,了解洪湖 并强调洪湖市检察院实现与高校的资源共享,特点互补,加强司法实务与法律理论的融合,迅速发展双方的创新。
肖志远介绍了该校学业史、师资力量及法学院的快速发展状况,并与自己当年实习时的艰苦条件、有限资源等和现在的优秀实习环境相比较,鼓励学生吃苦耐劳,共同建设的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平台 之后肖志远详细介绍了该校建立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目的和意义,并就该校法学教育与洪湖市检察院司法实务事业的深入融合、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迅速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
今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实习交流平台将以实习和科研合作的形式互相帮助。 学校检查双方表示,以这次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授权为契机,将为学校和司法实务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特征互补、交流互动和共同迅速发展,推进中国法治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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