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央行部署存款保险标识启用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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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的好处受到高水平保障
中央银行配置存款保险标志开始业务
本报记者周芬棉
为了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央银行日前向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发出了从去年11月28日开始允许采用存款保险标志的通知。
存款保险标志具有直观突出、公众说服力强的优点,有助于广大存款人更简单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理解其存款受国家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权益。
我们知道,采用存款保险标志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复印件,也是国际通知方法。
据中央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提出存款保险制度,年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从年5月1日开始施行。 五年多来,存款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存款人的好处得到了高水平的保障。 目前,全国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有4025家。
根据事业安排,存款保险标志于年11月28日统一发行之前,从年11月7日开始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
年11月28日以后开业的加入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必须在开业前按规定办理保险手续,领取存款保险标识电子文件,制作录用手册,从开业日开始采用存款保险标识。
为了规范存款保险标识的采用,中央银行制定了《存款保险标识采用方法》,对存款保险标识的规格、材质、采用范围、禁止情况等几个事项作出了确定规定。 加入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必须在国内各营业所门口显示存款保险标志,使进入营业所的存款人能够容易地识别本机构是加入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周芬棉:法制日报(经济情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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