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青海发布十项措施 为中小学生及家长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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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宁11月23日电(蒋莹)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作业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和家长超重课程的负担,11月18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对作业管理的10项规定
严格管理作业总量,不要过度配置作业。 学校必须制定学生的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长、班主任要分别调整学校、年级、班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地配置作业,掌握作业复印形式和总量。
充分安排作业时间,不要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做作业。 学校和教师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休息调整、快速发展的特长、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和机会,充分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科学合理的设计工作不得配置机器重复和惩罚性工作。 学校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和相关课程指导意见,以作业的目标、复印、难度、类型、数量等重要因素为中心,分层筛选作业。
规范工作源不得利用非正规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不要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育辅助资料。 不要超额定制教育指导资料,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助要求。
作业要分发给学生,作业不要分发给家长。 教师不能配置要求父母完成而不是完成的作业,也不能配置要求父母完成的作业。 不能把学生的课程任务安排给父母完成。
确定监护人的教育责任,不要加重监护人的额外负担。 不要要求父母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 不要让父母解答错误的问题,反省原因。
作业必须由教师批改,不批改,不反馈,不讲评。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配置必评分”的大体,对学生的作业进行多样性评价,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督促学生改正,帮助学生分解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严格管理各种社会事务的“进入校园”,不能加重教师的负担。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控制与各类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的“进入校园”,切实减轻教师教育教学以外的工作负担,保障教师有足够的时间研究和评分学生的作业。
加强普及的邀请。 不要诱惑父母加重学生上课的负担。 学校和教师要重视与家长的信息表达合作,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校交流平台等形式,诱惑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工作观。
加强监督管理,不得默许违规安置作业行为。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管理,使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认真调查相关通报,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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