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商务部将适时发布出口管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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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万静
10月2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信息发布者高峰比较了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于12月1日正式生效》,出口管制法就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及加强国际合作等制定了确定规定 商务部根据法律的规定更完全及时地发行管制清单。
出口管制法确定“对任何国家和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都会危害中国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中国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采取对等措施”。
实施高峰介绍、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通行的方法。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为了履行相关国际义务,中国制定了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限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限制条例等6项出口限制的行政法规,形成了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及军品等的出口限制法律制度体系
为了更好地履行相关国际义务,适应新形势下出口管制事业的需要,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我国从年开始了出口管制法的相关立法事业。 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借鉴国际通行的方法,提高立法水平,制定出口管制法,指挥出口管制事业,为相关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次,商务部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辅助法规的立法事业,确保比较有效地实施出口管制法确立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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