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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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中国面部识别第一事件迎来了一审判决。
富阳法院微信公众平台的截图
事件引起关注的一大背景是,现在我们进入了磨脸的时代。 从扫码支付、指纹支付到面部识别,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成熟简化了人们的生活,人们也习惯了新技术在社会交流、生活场景中的广泛应用。
面部识别第一事件被判决,法院这样认定为。
据 法院称,去年4月,郭兵支付了1360元在野生动物世界用双人卡游泳365天,明确了指纹认证入园方法。 郭兵和他的妻子留下了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输入了指纹,拍了照片。 后野生动物世界将年卡顾客的入园方法从指纹识别调整为面部识别,变更了店面告示。
原告郭兵(图片来源:中国蓝色信息)
法院经过审理,本案双方通过购买游园年卡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由于入园方法的变更引起了纠纷,其争论焦点实际上是经营者对客户个人新闻,特别是指纹和面部等个人生物识别新闻行为的评价和规范 我国法律不禁止个人新闻在费用行业的收集、采用,但强调个人新闻解决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即个人新闻的收集必须得到合法、正当、必要的大体和当事人的同意。 个人新闻的利用应当服从安全确保,大体上不得泄露、销售或者非法提供给别人。 个人新闻被侵犯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图片来源:富阳法院
在刷脸的背后,是否忽视了个人新闻泄露的大风险?
有媒体指出,面部识别第一案其实参与了个人隐私新闻收集的合法性、必要性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的探讨。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 id:nbdnews )、富阳法院、北京青年报、钱江夕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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