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签名被人私刻印章法院判侵犯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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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军律师说,2005年代理过模仿别人签名的民事纠纷。 当事人阿强是注册会计师,当时某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注册会计师的数量没有达到设立事务所的要求,所以试图与阿强合作,给予一定比例的干股。
但是,后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商登记营业期限到期,试图变更营业地点,阿强对迄今为止的股权分割比例有意见,双方意见分歧,阿强不同意签署相关工商登记表的进一步申请。
这种情况下,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阿强迄今为止的签字,让他雕刻印章,根据需要直接盖章,以此冒充阿强的签名。 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后,阿强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向法院起诉,申请笔迹鉴定。 根据鉴定,相关申请的原件上没有写阿强签名。
最终,越秀区法院认定该会计师事务所侵犯了阿强的姓名权,判断该事务所停止了侵权行为,并向阿强道歉。 因为阿强收益来自实际未投入的主干股,法院不承认有经济损失。
(编辑:和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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