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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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金等人把受害者夹在水产码头时,关于是否有人值班、是否有人看到等问题,当局有人值班,但那天晚上刮北风,很冷,值班人员没有发现异常。 车辆和人员进入码头不需要检查,码头周围有停泊的船,经过调查,船上没有人发现异常。
摘自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补充搜查报告书北公城补充搜查字【2010】101号
尸体上浮水面
2009年11月14日,警察认定的水产码头杀人现场没有目击者。
死者黄熙海,享年17岁,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批江村人刚从老家跟着父亲黄祖松坐船到北海。 台风来了,渔船进港避风。 11月13日,黄祖松因急事回了合浦的老家。 14日上午,据弟弟黄祖润透露,儿子黄熙海上午吵架失踪了。
黄祖松匆匆回到北海,问过福建长乐的弟弟黄祖瑞后也于当晚18点匆匆赶到。 晚上10点左右,一行10人通报了北海市西街派出所。 得到的回答是,失踪24小时后必须通报。 焦急的他们和警察发生了冲突,给110打了好几次电话,彻夜寻找街道,但没有结果。
天后的11月19日6点,黄祖瑞说,看到码头的水面上漂浮着西瓜一样大的东西,就像头一样。 他赶紧沿着海岸找,有时坐船,用手电筒隔着水面一条一条地拍船底。 10点左右,渔船厂码头的两艘渔船之间发现了尸体。 用手电筒照着,蓝灰色的袖子衬衫,灰色的牛仔裤,还有头和脸,是侄子黄熙海的遗体。
沉浸在巨大的悲伤和愤怒中的黄祖瑞对周围的渔夫们说,看到水里有人不马上报警,渔夫们不想惹麻烦。 警察没有找我们。 如果我们自己放弃的话,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 黄祖瑞生气地说。
北海公安局海城分局接到通报后,从19日到22日的3天内,迅速逮捕了佩金等10多名嫌疑人。 2011年7月13日,北海市检察院在关于此案的第三份起诉书中,2009年11月14日凌晨2点左右,佩金被告人在北海市前进道路和北部湾西路边界与受害者黄熙海、黄祖润和陈溢瑞三人发生争执,被黄熙海、黄祖润和陈溢瑞三人追杀 裴金德看情况,朝皇都大楼的方向逃去,其老乡‘ 包子(另案解决)被发现后‘ 洪记晚宴摊位呼叫被告人裴贵、杨炳祺、黄子富和裴日红、裴日亮、杨炳就、杨业勇、劳次(均另案解决)前来帮忙。 这时,黄熙海、黄祖润、陈溢瑞三人未能赶上佩金,因此,回到进路和北部湾西路边界的小卖部门口时,正好遇到佩贵、杨炳祺、黄子富等小组,他们围绕黄熙海、黄祖润、陈溢瑞三人进行提问,受害 之后黄熙海起身逃跑,被告人裴贵、杨炳祺、黄子富和裴日红被贵州路追赶黄熙海,杨炳祺打电话与裴金德联系后,裴贵、杨炳祔、黄子富和裴日红又坐出租车将黄熙海夹持在北海市水产码头 裴金德确定黄熙海后,被告人裴金德、裴贵、杨炳祺、黄子富和裴日红殴打黄熙海死亡后,共同将尸体投进海里,攻守同盟后一起逃离现场。 根据法医学鉴定,受害者黄熙海系死于严重脑损伤。
第一现场
黄祖润是黄熙海的叔叔,比侄子大三岁,当时20岁。 陈溢瑞是黄祖润的小学同学,年龄相当。 14日凌晨2点左右,3人到达前进道路和北部湾西路的边界(警察认定的第一现场)后,黄祖润准备开房睡觉。 黄祖润一体地向小卖部走去,走到男女面前,几个嘴角后,用手推着那个男人的肩膀,再用一手推开那个男人。 以前吃夜宵的时候,黄熙海好像不舒服,喝了酒,这个时候已经喝醉了。 看到冲突,黄祖润,陈溢瑞跑了。 那个男人看到对方很多,在北部湾西路向西行驶,到中国移动广西北海分企业的移动大厅门口时,被他们追上了。
那个男人是佩金,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足镇炮台村人,当时27岁,来北海做甲板水手6年了,住在桂合鱼00219号渔船上,和他在一起的女性是宋启玲。
佩金后来从11月21日3点42分到5点46分,第一次收到了讯问时的笔录。 11月13日由于台风,他所在的船也在泊港避风,那天晚上他答应和朋友一起过夜。 首先在北京路同一首歌ktv的后备箱里唱歌,然后在国通酒吧来参加派对,战斗。 到了洪记后,包子三妹ok三四个女孩不想进去,沿着路线向南走,裴金德跟着她们,那时杨业勇、杨炳就、裴日亮、裴日红、裴亮、杨炳祺、黄子富、裴奇、劳次等都去了洪记。 当天是裴日亮、裴日红这对孪生兄弟的生日,裴金德向他们打了招呼。 佩金追踪了4个女孩,去第一现场时,和黄熙海等人发生了冲突,被3人释放后向西推进。
在旁边看到佩金被追击的包子,赶紧回到洪记夜店,告诉杨业勇等人佩金被打了。 杨业勇等人匆匆离开,黄熙海等3人释放佩金后,向东回到第一现场,正好与杨业勇等人相遇。
在警察认定的第一现场,杨业勇等人包围了黄祖润、陈溢瑞、黄熙海三人。 黄祖润在11月19日的访谈中说,我们转身时被一群人拦住,大小有点十几具,其中一些身体围着我打我,我被他们打倒了,黄熙海也被一些身体围着,他离我两三米远 后来,我又被打了我几个身体被带到移动大厅那边,不知道黄熙海那边发生了什么。
杨业勇在11月15日的访谈中,围绕黄祖润带他去移动大厅门口时,给佩金先生打了电话,谁打了他,他说不。 后来他说他不在现场。 11月21日在笔录上写道:“边走边给佩金打电话。 穿透后,我问他是否被佩金打了。 佩金说不是。 也许是他要面子,后来追问,他是这么说的。 我跟他说我们拉了两个人,你来看看是不是他们。 裴金德说: ‘ 不,放开他们,我叫人来了。
裴日亮、杨炳就等人平均在讯问笔录中说杨业勇给裴金德打过电话。 2010年9月26日日本事件首次在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时,裴贵、杨炳祺、黄子富也看到杨业勇在给裴金德打电话,裴金德要求释放他。 裴金德不在第一现场。 宋启玲出庭作证,佩金被黄熙海三人追杀,当她去明都酒店时,佩金给她打了电话。 她目击了第一现场的冲突45分钟,这时佩金不在第一现场。
北海警察在事件中没有取得当晚受害者、嫌疑人的任何通信记录,因此无法确认讯问笔录、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中提到的通话记录,犯罪时间也很难固定。
有罪供述
从2009年11月21日22点12分到22日1点46分,佩金在第二次审问调查中开始了有罪供述。 他回头看,看见追他的三个男青年被杨业勇等人的团伙围着倒下,赶紧回来了。 这时黄熙海从地上站起来走向三中。
在这次笔录中,佩金推翻了最初的讯问笔录供词,坦白自己在第一现场,建议把受害者黄熙海带到水产码头,即第二现场。
后,杨炳祺在11月22日上午15点到1点25分的第一次讯问笔录中也作了同样的有罪供述,认为佩金在第一现场。 裴贵在2点25分至5点10分的第一份讯问笔录中也作了同样的有罪供述,但裴金德认为不在第一现场,杨炳祺给他打电话,他打电话指示其他人带受害者黄熙海去水产码头:在贵州路上带他,我们四个人 裴贵这次的供述和检方起诉书对犯罪事实的表现几乎相同,只有他有过这样的表现,然后在审判中他又推翻了供述,否定了有罪供述。
在2010年11月30日的第二次审判中,裴贵的辩护人梁武诚律师说:首先,裴金德是如何联系裴贵参加水产码头打架的,事实尚不清楚。 看来裴金德通过杨炳祺和这个电话,现在只有裴贵一人的供词,缺乏其他旁证,裴贵似乎已经在法庭上推翻了。
黄子富始终没有有罪供述。 杨炳祺在22日2点40分至3点40分的第三次讯问笔录中,全部推翻有罪供词,在看守所认罪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 在审判中,四个人都说自己无罪。 因为佩金、裴贵、杨炳祺的第三人称有罪供述受到了警察的拷问。
魔法出租车
多个嫌疑犯是怎么把受害者从第一现场挟持到第二现场水产码头的? 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法律文件中,有夹着受害者去水产码头的嫌疑人和夹着受害者坐出租车去水产码头的嫌疑人两种表现。
佩金是第二次审问调查,所以我们四个刚才打了我一顿喝醉的男人青年隔着贵州的路走向水产码头。 很明显是走着去的。
杨炳祺是11月22日上午15点到1点25分的第一份审问调查书,这样佩金拿着刀夹着死者,我们四个人跟在后面,把死者带到水产码头岸边,佩金先拿着刀刺死者的屁股,& 打。 应该走着去了。
11月22日1点40分至2点30分,杨炳祺的第二次审问调查显示,我和黄子富、裴贵、裴日红在贵州路坡底附近拖着死者后,叫出租车带我们5人去水产码头,裴金德自己载着摩托车去水产码头 第一次提到了出租车。
裴贵在之后的第一份讯问笔录中,也提到了出租车,同时说劳达拿着刀捂住了受害者的车。
11月22日4点12分至6点46分,根据佩金的第三次讯问记录,我走着去,要求他们5个人坐出租车,先带推我的醉汉青年去水产码头等。 我回头看在旁边‘ 三妹,告诉你等一下,马上坐&lsquo。 摩的人急忙去了水产码头。 改变以前走的说法,提到了出租车。
但是,在这些嫌疑犯提到出租车的供述中,无一例外,有5名嫌疑犯隔着死者乘坐出租车,连同出租车司机,一共乘坐了7人。
重新调查与此案相关的法律文件,了解北海公安2009年12月2日的“提交案件解决报告”、2009年12月11日的“提交逮捕书”、2010年2月5日的“提交搜查结束报告”、2010年2月9日的“案件解决”
但是,在2010年8月19日北海检察院关于第一件事的起诉书中,确认了嫌疑人用出租车将受害者从第一现场夹在第二现场,乘坐出租车的有7人。 在2011年6月23日的第2份、7月13日的第3份起诉书中,杀害尸体的犯人中没有提到劳使,出租车内的人数有可能减少到6人。
关于出租车的特点,裴贵在11月22日的第二次讯问笔录中,花了6元打在码头上。 司机是男的,大概30多岁,说白话(当地粤语系的当地方言叫白话)。
记者在北海采访期间,只坐出租车就询问了司机北海出租车的情况。 通常司机回答500多台,有人说500台,也有人说565台。 他说北海只有10家出租车企业,最大的企业只有100多家。 他说,北海的出租车数量和车牌多年来没有变化,2009年至今仍完全一样。 关于郊县的出租车是否载乘客到北海,郊县也有合浦等100多台,回答说没有更多。 北海的出租车都是红色的。 郊县的出租车有二十辆是红色的,其他是黄色和蓝色的。
2010年7月2日,关于北海公安局海城分局本案的第二份《补充搜查报告书》(北公城补字《2010】160号)中有关于出租车的回答。 关于找出租车司机,其实是坐几辆出租车去水产码头的问题。
在2010年11月30日的第二次审判中,裴贵要求出租车司机作证。 杨炳祺说:我没去过水产码头。 我希望法院调整贵州省路上的视频监视,作出公正的判决。 审判长说:“录像的监视时间太长,无法取出。”
刀或拳脚?
在几名嫌疑犯的讯问笔录中,有供述说,与刀同时用牛百叶的尖刀,用刀刺伤受害者,之后开始用拳头踢。
佩金是第二次讯问笔录,在夹持的途中‘ 阿四哥‘ 乜哥‘ 炳四(黄子富、裴贵、杨炳祺三个绰号)三个人用牛百叶尖刀刚才打我推走了喝醉的男青年。 我一边追‘ 刚才打我喝醉的男人青年一边拿出我带的水果刀一边用刀&lsquo。 刚才推着喝醉的青年的背,刀尖拉了拉&lsquo。 刚才推了一下喝醉的男青年背上的衣服。 ‘ 阿四哥‘ 乜哥‘ 炳四赶上后一边用刀捅着他一边不让他起床,我走过去用我的水果刀割破他的胸部,看到血渗出来不要割破,我在他挣扎的时候又用脚尖踢了他的后腰&就像&lsquo一样。 阿四哥用牛百叶的尖刀砍了他的头,‘ 阿四哥‘ 乜哥‘ 杀了四个人,他们三个用牛百叶尖刀刺了他。 如果以上表现属实,死者黄熙海应该有很多刀伤。
杨炳祺在之后的两次讯问中也有这样的说法。 然后裴贵在第一份讯问笔录中说有刀,但几乎否定了用刀刺伤受害者的情节:看到裴金德拿着牛的百叶刀,劳次不知道是什么刀。 大小只有15厘米,宽3根,没有其他人拿。
几个嫌疑犯提到的牛百叶尖刀和其他刀,在讯问笔录的供述中,后来被扔进了海里和河里,但警察也拿不到,没有物证。
裴贵供述说在第一次审问记录中第一次用拳头踢死受害者,然后我们带人下车后等裴金德来,大致一分钟就到了,我们开始打那个男青年,一会儿,然后
佩金在11月23日4点12分到6点46分的第四次审问笔录中,用刀用拳头踢死了刺杀。 在这次审问开始时,他告诉搜查员,他对以前的供述有隐瞒或不详的地方,担心自己会被追究沉重的责任。 自己有一把牛百叶锋利的刀,但没有用刀伤害过黄熙海。 另外,我从没见过别人用刀伤害黄熙海。 都是赤手空拳,用脚狠狠地踢死了黄熙海。
用刀刺死,岂不是比用拳头踢更残酷的犯罪情节吗? 佩金担心被追究沉重的责任,向警察虚假地供述更严重的犯罪情节是令人费解的。
关于佩金的供述变更,在2010年11月30日的第二次审判中,辩护律师罗思方律师指出,佩金的供述变更是在法医鉴定后变更的,不是被打了才变更的。 裴贵的辩护人梁武诚律师在第二次审判中说,在法医鉴定出来之前,4名被告每人平均供述刀,出来后马上开始用拳头踢。 这一点请在议院观察。
尸检报告
2009年11月23日,北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黄熙海尸体进行法医尸体检查鉴定后,发行了北公刑技法监(尸检)字“2009】140号法医尸体检查鉴定书。
该尸检报告的最后鉴定结论是黄熙海系死于严重脑损伤。 黄熙海的尸体没有显示刀伤,没有明显的拳脚淤血、青紫和其他皮肤挫伤,尸体的伤口也很可能是死后形成的。 黄祖瑞发现黄熙海的尸体在水中,很可能人为地把尸体拖进海滩,擦伤口。
在2010年11月30日的第二次审判中,罗思方律师从尸检报告中指出与被告人的拳脚不一致。 黄子富的辩护人杨忠汉律师指出受害者的油漆是从哪里来的。 身上的东西也不见了。 尸检报告只有一处脑外伤,没有其他伤口,与被告人供述的拳打脚踢不一致。 对此,起诉者的答辩是,由于尸体在海里泡了好几天,所以没有客观地检测到身体的其他伤口。
关注此案的湖南着名刑律师杨金柱对该尸检报告提出了为什么不鉴定黄熙海的死亡时间的疑问。 为什么不估计黄熙海沉入海底浮在海面上的时间? 你为什么不检查黄熙海尸体的胃液? 为什么不根据黄熙海尸体胃文案集物的消化程度进行饭后死亡时间的鉴定? 为什么不推算黄熙海受到怎样的外力导致严重脑损伤死亡?
如果能进行这些鉴定和检查,可能会在事件的查明中发挥重要作用。 17岁强壮的男性颅底骨折需要多少力量? 拳击手踢球能使颅底骨折吗? 我也期待着运动医学的答案。
2011年7月8日、7月28日,北海市中级法院两次通知佩金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于7月25日、8月8日开庭,之后两次通知开庭延期。 起诉人还提出了北海警察补充搜查的新证据。 北海警察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把这个事件定为铁事件。
铁案需要铁的证据,佩金等人依法判决故意伤害事件能否最终查明真相,是否伸张正义,人们都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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