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司法部:新疆“法考”客观题考试延期至12月19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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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络新闻(记者张晓娜) 12月10日从司法部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个试验区将于12月19日、20日分两批进行年法试验客观问题试验,并于2021年1月10日进行主要试验
今年10月31日,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问题考试开始了。 受当时疫情情况的影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验区推迟了试验。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试验区报名参加年法考试客观问题考试的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在司法部网站上注册并自行印刷审批单。 考生可以参加19日、20日的任一考试。
另外,根据公告,天津、上海、内蒙古等试验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中风险以上区域关闭管理或在家隔离人员,年未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观题考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
客观问题考试成绩将于12月28日公布。 考生从当天0点开始,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平台和中国普法网络、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本人的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印刷成绩通知书。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时间是从12月28日0点到12月30日24点。 确认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的人可以从2021年1月7日到2021年1月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印刷审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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