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非全”硕士就业不应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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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毅哲
最近,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受到歧视的话题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因为身份不好,一点点的毕业生在求职活动中经常受到挫折,被排除在应聘阶段,在面试中以各种借口被拒绝。 另外,某非全部求职者在某省的中学募集中在笔试面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最后被校方研究,以不符合招募资格为理由把那个礼物送到了学校。
今年2月,为了进一步改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教育部等五个部门特别发出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文件中经常出现平等的字体,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平等。 教育部有关文件早就规定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提出招生计划,考试招生实行同样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一再重复同样的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与同等法律地位具有同样的效力。 在很多高校的实际操作中,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也没有本质区别。 既然都严格进去了,实际的教育过程和质量就和全日制学生一样,很多遇到就业歧视的非全研究生同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培养同样的国家线,同样的标准质量,一些‘ 非全体学生都做了3年的离婚学习。 只是毕业证书多‘ 非全日制的4个字按各种区别处理。
与社会形成的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刻板印象有很大关系,虽然使用者不明,但在其心里与非全日制有差距。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公开解决典型的就业歧视事件,诱惑舆论。 最近哪里的歧视不是全体研究生,最终录用机构只需要道歉,没有采取纠正措施。 这种浮躁的态度除了加深社会对非全研究生的误解以外,几乎没有积极的作用。 每次消除就业歧视,非全研究生背负的就业价格只会越来越高。 治理乱象需要重典,既然国家对非全研究生就业有充分的政策保障,在涉及任何违反政策的录用者,特别是公职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情况下,应该认真解决,切实加强就业权益的保护。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差异带来的完全不同的就业环境折射出唯学史论这一社会不治之症。 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高速变革,知识的迭代速度越来越快,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已经不是概念,而是每个人、每个使用者必须正视的社会现实。 一张学历不能涵盖一个身体的学习能力、综合素养,不能为一个身体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总是有勇气背书头脑。 唯学历论真正妨碍了能干人才的自由竞争。 突破和固化人才标准需要使用者的人才评价系统更科学。 如果只看学历,只关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当然评价求职者的话,可以省去麻烦,但这真的是单位,为公司募集人才吗?
迅速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进中国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建立服务的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加快培养高水平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非全日制学生毕业后,反而发现他们以本科生学历就业很简单,努力取得的硕士学位妨碍了就业,不仅会损害他们自己的权益,还会损害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认真和公正。 一点高中已经行动起来,确定要求进学校招聘的公司不得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设置歧视性条款。 这种行为值得鼓励。 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从建设人才强国的大局出发,切实处理非全日制研究生面临的现实困境。 (高毅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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