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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韩丹东□法制日报实习生晏亦茜
民以食为天。 小饮食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如何快速发展小饮食领域的规范,保障人民日常饮食的健康,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去年8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安全”专业检察监督活动,效果显着。
随着网络预约的迅速兴起,网络饮食的安全卫生问题也备受关注。
网络饮食迅速发展的迅速违反现象不容忽视
近年来,中国网络预约服务经历了爆炸性的迅速发展,通过网络预约销售已经融入了普通客户的日常生活。
根据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截至去年12月,中国网上销售客户规模达到4.06亿,比年末增加18.2%,录用比例达到49%。 手机在线销售客户规模达到3.97亿人,增长率为23.2%,招聘比率达到48.6%。
但是,随着网络预约业务量的急剧增加,证据的不完备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事件相继发生。
记者通过多个外卖平台的咨询发现,多个网络餐饮业者存在公示新闻不完备、配送不规范、证书过期等问题。
在某外卖平台上,记者看到,在西安市销售牛扒饭餐厅的商家新闻中,营业资格一栏只能看到营业执照,没有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天津市蓟州区也有同样的问题。 天津市惠州区的某炸鸡店、某石锅店等很多商家只显示营业执照的照片,不显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有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年为止。 此外,网上的餐厅环境可能与实际不符。
实名登记确定责任资格审查不完备
为什么这么多不规范的商家存在于网上预约平台上?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目前网络饮食紊乱存在的原因有三个。 首先,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信息平台的审查力度不严格,使稍微手续不完全的商家有机可乘。 其次,提供网络饮食的商家有幸运心理,在食材、卫生等方面欺骗。 最后监督管理困难,处罚力度不足,平台和商家无法重视。 ”。
刘德良说,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信息平台通常只有在客户投诉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的情况下,才会采取警告、下架等相应措施。 其实平台没有执法权限,但有审查监督义务。 不符合要求的商家不要从事网上预约业务。 有问题的商家立即采取措施,向主管部门报告,今后也进行重要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者信息平台提供者必须对加入食品运营商进行实名登记,确定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的,也必须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者信息平台提供者发现加入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立即报告。 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刘德良表示,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优势,外卖平台具有集约性优势,网络餐饮店具有分散性优势,因此很难让执法机构进行完全的监督管理。
“整顿网络饮食乱象,必须从两个方面出发。 另一方面,必须加强访问平台的餐饮店相关资格证明的审查,发现问题后不能解决,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平台和网络餐饮店的投诉奖励通报机制。 如果发现举报是真实的,请不要把违法业者或平台列入黑名单,进行饮食经营或服务。 ”刘德良说。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宝昌律师加强网络网络,用技术手段管理网络,网络餐饮店加入注册时,平台一定要负责,网络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外卖员健康问题、餐饮公司食品生产
“在平台上登记餐饮店的照片,平台必须审查真实性,严禁租用。 另外,平台必须严格审查餐饮店的生产销售状况和资质状况,严格防止他人的生产销售。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强监督管理,考虑在用户餐厅设置照相机,建立视频画面的全天候追踪机制,从而通过该技术手段加强管理,确保人们舌尖的安全。 ”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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