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最高法出台17条举措护航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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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法宣布17条措施,护卫科学创板。
随着第一家公司正式上市交易的日子越来越近,科学创板的各项制度规则更加完整。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表了《设立科学创板,为试行登记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顺利推进依法主导市场机制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依法推进资本市场 这也是最高法史上第一次为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改革制定系统的、综合的司法文件。
《意见》对这次科创板及登记制创新措施提出了辅助司法保障意见,确定了发行人在交易所发行审查环节的欺诈民事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试行集中管辖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案件。 对发行人、推荐人、证券中介机构的报道披露民事责任认定进行了系统化规定。 科学创板上市企业在上市前承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制定的差异化表决权配置,尊重科学创板上市企业构建适合科技创新优势的企业管理结构,在司法层面首次肯定了“同股异权”的企业管理配置。
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相比,《意见》提出了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价格的司法执行措施。 对各级法院严厉打击妨碍登记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金融腐败犯罪提出确定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合谋骗取发行登记,以及发行审查、登记职工索取个人、收受贿赂、收受利益运输 建议对证券金融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的适用,依法提高罚款刑等经济制裁力。
另外,《意见》对完全适合登记制改革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措施。 《意见》完善现有证券代表诉讼制度,加强证券民事诉讼辅助程序,在通过报道化手段提高司法能力、宣传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司法改革措施,降低投资者诉讼价格,比较有效地保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指出,《意见》有利于为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利于促进市场各主体的归位责任,有利于切实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比较了系统,全面规定了关于科学创板设立和考试登记制改革的各项司法保障措施,形成了牢固有力的司法保障系统。
根据公开资料,3月18日科创板受理公司申请后,35个推荐机构申报了127家公司。 根据计划,6月27日科学创板将进行第一只股票华兴源创的网上发行。 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业务指南》、《科创板股票和预托证书交易相关几个事项的通知》,发布了科创板发行的上市推荐业务的现场监督业。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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