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科技项目,添专业“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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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成立具备专业信息的科技监督团队,监督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 》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福建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监督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提出建立科学技术监督人制度。
我们知道科技监督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信息和业务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监管者选择的第一个对象是60—65岁退休的科学研究者,与现有的科学技术管理系统不太矛盾,所以要确保说话、说实话的勇气。 另外,必须有正的高级角色,在相关行业和领域部门必须有一定的知名度,外行不能监督专家。 ”。 福建省科技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科技监督必须兼具独立性和专业性,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
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监督方法中,这次的“暂定方法”提出了“小组打孔”。 主要有现场监督、随机抽取、专业检查、资金审计、业绩判断(评价)、受理投诉通报等。 监督部门还可以通过网上巡逻、系统提取和统计、意见书发放等其他方法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说,关于5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审查、检查以及省科学技术奖审查等科学技术活动,将常驻科学技术总监进行现场监督。
《暂行办法》决定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工作。 项目负担单位和个人对相关科技活动有违反和失信行为或者不配合监督业务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诚实解释,通报批评,限期修改等解决。 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中止或者取消相关项目,回收资助的财政资金,逐步取消申报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资格。 项目管理部门及其职工违反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涉嫌违反纪律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移送有关机关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解决。
《暂行方法》还提出开展科研失信联合惩戒。 对于科研活动中发生严重科研失信的单位和个体,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失信单位和个人报纸的提交登记在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新闻系统和信用中国(福建)平台上,对科研失信行为
“利用监督结果,可以实现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优化。 》该负责人表示,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科技监督和业绩评价(判断)结果,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如项目经费的调整、科技计划的取舍等。
据悉科技监督由相关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院和设置区市科技局组织推荐。 最初的科学技术监督采用人数为40名,考虑到地区的合理分布,其中福州18名(含省直)、厦门8名(含省直)、其他7个设区市14名(各2名)。
“引进社会力量,从第三者的角度监督评价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质量,保证项目组织管理业务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有点重要的项目实施质量,科技管理部门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的 ”这个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邵玉姿)
《人民日报》(年07月22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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