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年检社会化提高中立性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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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年度检查制度在加强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汽车年度检查制度的加快,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暴露的缺点和问题也很多,关于汽车年度检查社会化的呼声高涨。
●年度检查社会化提高了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防止了技术检查成为行政管理,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弄错了裁判员和运动员两者的作用。 另外,也可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安全技术检查不流于形式。
●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实行中央的“放管服”改革精神很重要,不能不考虑守旧、变革、废弃、搁置。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阳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白楚玄
关于汽车年度检查的政策一直受到“有车一族”的关注。
2020年3月,汽车年检发生了重大变化——汽车检测标志电子化,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16个城市成为试验城市。 从6月20日开始,汽车检查标志的电子化在全国宣传应用。 我们知道汽车检查标志的电子化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
在采访中,汽车年度检查制度在加强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汽车年度检查制度的加快,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暴露的缺点和问题也很多,关于汽车年度检查社会化的呼声高涨时,法制日报
“汽车年度检查社会化是将汽车安全技术检查转变为专业的社会服务。 》上述专家认为,汽车年度检查社会化可以提高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防止技术检查成为行政管理,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弄错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 另外,也可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安全技术检查不流于形式。
敦促定期检查车辆以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
汽车检查是一个熟悉的未知领域。
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是指每个取得正式牌照和行驶证的车辆必须经历的检查,每年一次,分为初次年度检查和定期年度检查。 关于我国汽车的迅速发展和管理现状,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比较有效地促使汽车全体人员定期检查车辆,保障汽车全体人员依法管理、录用和维护车辆,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的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安交通管理从法律层面建立了汽车安全技术检查制度。 之后,《汽车安全技术检查机构监督管理方法》《汽车安全技术检查项目和做法》等辅助法规、标准的制定实施,确定了检查机构的准入条件、资质审查、监督检查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机构的检查行为。
迄今为止,我国汽车安全技术检查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框架初步构建,形成了依法按规则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员工结构,更好地保障了公路上车辆的安全性能,比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
《法制日报》的记者整理了资料,知道汽车检查在汽车费用比较发达的国家,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 日本、美国、欧盟通过更长时间的数据对象、解体,证实了定期检查是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促进汽车维护、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在日本,法律规定普通汽车新车的第一次车检是购买登记后的第三年,之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车检,其中卡车、公共汽车、特殊车辆需要每年进行车检。
在美国,各州的政策不同。 对有年检要求的州来说,法律要求车主保障本车辆的安全,提高其他道路的车辆、行人在安全度方面。 没有年度检查的州没有安全检查也没有废气检查,也就是说没有汽车的年度检查。 在欧洲,根据1996年通过的欧盟交通立法,许多国家的年度检查制度基本相同,所有会员国都定期对车辆进行年度检查,但细节也有一些差异,各国根据情况酌情安排。
关于具体执行,欧洲、美国、日本也不同。 在日本,和我国一样设有验车场所(东京和周边地区除外),验车的工作基本上被大型汽车用品店授权,即使在比较小的地区也可以代理到加油站,但验车的流程比我国多、复杂。
欧洲和美国在这方面很相似,他们没有专业的验车机构。 在美国,所有车辆的年度检查基本上都是在获得认可的车行、修理厂、加油站进行的,检查的过程也比较简单。 欧洲很多国家都没有政府运营的车检机构,所有车辆的年度检查场所都是民营企业。
在采访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领域给环境和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但培养良好的汽车认识常识和环境保护安全观念还需要时间。 汽车年度检查的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即汽车驾驶员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保护环境安全。 “定期检查汽车,使其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或运行状态,对汽车驾驶员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
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召开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2020年新出台的6项便利企业改革措施,包括3项试点推进改革措施和3项全面改革措施,试点汽车检查标志电子化就是其中之一。
这项措施实施后,车主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网络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颁发检查标志电子证书。 车辆在完成车辆登记、检查业务后,可以通过网络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阅览、下载检查标志电子证书。 车辆不需要粘贴纸张检查标志,可以省去粘贴的麻烦。
被野蛮束缚虚假车辆的年度检查混乱
根据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去年年末全国民间汽车保有量为26150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卡车762万辆),比上年末增加2122万辆,其中私家车保有量为222 民用轿车保有量14644万辆,增加1193万辆,其中民用轿车保有量13701万辆,增加1112万辆。
根据全国民间汽车数量大幅增加、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汽车年度检查制度,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其中,束缚式汽车年度检查的争论不断。
束缚式汽车的年度检查是指将交通违反记录的解决与汽车的年度检查联系起来的行为。 在车管所进行车辆年度检查时,驾驶员必须在解决这一年的车辆违反后通过年度检查。
2018年8月6日,警察队还没有向110多项违法记录尚未解决的汽车发放检查合格标志,江西抚州男子廖某向法院起诉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要求依法发放该汽车的年度检查合格标志。 2019年4月18日,该案件宣判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命令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再次解决廖某检查合格标志的申请。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机动车违法和年度检查,一是行政处罚,一是行政许可,前者指具体行为者,后者指车辆,性质上两者完全无关。 未解决车辆的违法行为之所以不接受年度检查,是因为“人”交通的违法性惩罚“车”,由于粗暴的捆绑管理,新车不能取得车检合格证,这不仅偏离了法治理念,而且损害了法治权威和公共说服力。
实际上,除了将解决交通事故和汽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发行汽车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先决条件以外,现行汽车的年度检查还存在其他问题,受到车主的批评。
《法制日报》记者以“汽车年度检查”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时,经常出现“汽车年度检查中汽车破损时的投诉”、“不让被检查者进行暴力检查车的方法”、“年度检查后故障不百出的方法”等问题和讨论,“自己。
迄今为止有媒体曝光,很多地区都在汽车年度检查中进行“加价包”。 2019年6月,在广西南宁的一家汽车检测中心,徐先生做汽车年检时,员工直接出两个价格让她选择“自己做160元,代理270元,包起来”。
另外,还存在检查机关的服务态度差、排队长等问题,是为了预防车辆风险、保障车辆安全的汽车的年度检查,受到了更多的疑问。
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发行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汽车年度检查业务的意见》,规定公安、质量审计等政府部门不得开设车检机构,如果已经开设,在9月末之前必须彻底脱离
在采访中,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了汽车安全检查社会化的方向性,但并没有成为强制的规定。 安全检查社会化是指将汽车安全技术检查变成社会化的专业社会服务,一方收费,另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承担各自的责任。 安全检查社会化可以提高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防止技术检查成为行政管理,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弄错了裁判员和运动员两者的作用。 安全检查社会化也可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防止安全技术检查流于形式。
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伊春市警察支队车管科民警滕洋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 不到三年,滘洋利用驻在汽车检查站的便利,在年检车辆没有来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对汽车进行年检,收受贿赂231万余元,上演了“科员大贪婪”的丑剧。
2018年10月8日,二审法院判决滕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母亲杨葵青犯隐瞒犯罪罪行,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款70万元。 滕洋犯罪所得196.1万元可追缴国库,其中79万元可追缴杨葵青武。 与此事件相关的战某、崔某、安某等也因受贿罪、受贿罪等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的孙向齐副教授认为,车辆安全是专业性、技术性的问题,因此车辆是否满足安全标准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价,这是汽车安全技术检查制度的初衷。
孙向齐说,现在的汽车检查制度有三个问题。 一是法律规定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社会化,但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的。 一点检查机构依然与公安机关、技术监督部门有一些好处关系,检查机构定位不明确,缺乏中立性和客观性,一些检查机构实际上起着国家机关的作用。 由于检查机关的位置不明确,检查流程为形式,有些检查机关只要付款就提交检查合格证。
二是检查机关的责任不确定。 技术检查应该像注册会计师一样是社会服务。 不提供服务而提出结果或提出虚假检查结果的情况下,为了实现责任统一,必须对提出错误检查结果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三,将车辆安全检查与车辆的强烈危险联系起来,如果车辆不面临强烈危险,就不给予安全检查。 这样的绑定操作很有用,但实际上不合理。 这是两个不同的制度。
车辆年检对形式改革的呼声不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汽车的保有量更多。 “买车很难养车”可能是很多人买车后的感慨,最烦恼的是年检。
上海的一位车主认为一辆汽车是被允许生产、销售和采用的,从法律上应该推断它符合国家的环境标准。 在车辆达到废弃标准之前,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保养机构也只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零部件,几乎不会产生异常排放的问题。 因此,车辆是否环保不是车主的义务,国家必须加强对汽车制造商、维修机构、油品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强制车检其实是假命题,是车主必须承担的法外义务。 ”。
根据相关资料,车检这个市场非常巨大。 根据5年前公安部和原质量检查总局发表的“平均每年7000万辆以上的汽车检查”的推算,一次汽车检查大约需要100元到200元,全国每年的汽车检查费用达到100亿元。
业界相关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车检由行政机关负责向市场转换,但没有制定相应的辅助规则,让谁承担检查显然受到权力的支配。 负责车检的机构没有经过公开竞争,也没有必要对国家承担越来越多的义务。 因此,现在检查企业的最大目的不是维持车辆的安全性能,而是以追求利益为最终目标,在车辆的年度检查中遇到所有问题,几乎可以付钱。 汽车年度检查流于形式,巧立名目乱收钱,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地下灰色好处链,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有无车检必须是车主自愿的。 但是,在现有体制下,车主没有进行车检的自由,只能在有限的几个车检企业之间选择。
根据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的官网,泰顺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查站的员工毛某、林某、夏某、唐某利用负责汽车检查的职务方便,采用违规操作方法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查,不当领取车辆代检查员的钱。 最终,法院对毛某、林某、夏某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10万元。 唐某犯受贿罪,被拘役处分四个月,被罚款十万元。
近年来,废除年度检查制度的呼声不断。 每年两次,汽车年度检查制度经常成为话题之一。
在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省安顺市市长陈训华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取消7辆车以下私家车年度检查的建议》。 这个建议被很多网民称为良心建议,受到数百万网民的称赞,从侧面反映了业主对年检制度的不满。
有读者认为年度检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车主检查车辆的状态,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相对于车主每年支付给这个年度检查制度的花店,性价比似乎不高。 另外,汽车年度检查有很多不合理的问题。 年度检查时没有检测出汽车故障,年度检查后汽车故障堆积如山,也是很多车主投诉的原因。
交通管理部门担心如果取消汽车年度检查,非法改造车会更加活跃。 现在环境保护是现在的主流,汽车尾气已经成为很多城市污染源。 取消年度检查后,非法车擅自在路上行驶,城市的空气污染会更加严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研究员李洪雷认为,汽车年度检查制度改革的方向,实行中央的“放管服”改革精神很重要,不能服从守旧、不可思议的变革,也不能废除、放任。 对真正运营汽车安全特别是汽车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要进行管理,对其他项目要开放。 依法免除检查的,不得再要求车辆管理处领取检查标志。 年度检查的具体实施可以由汽车修理厂等合格的市场主体进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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