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清除部门规章“打架”现象 市场监管总局撰改30件部门规章
本篇文章960字,读完约2分钟
人民网北京11月3日电(吴晓琴)近日由市场监督总局市场监督总局发行《关于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分规章的决定》(第31号令),对30份部门规章一并修改、修改的部门规章、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以及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法建设,巩固改革成果,维持市场监督管理法体系的统一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通过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修订的部门规章、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以及相互协调 整理主要比较总局主要执行的规章,根据废除、条款修正、整体修改等不同的整理结果,执行分类解决。 7月7日,经总局年第五届局务会审议通过,废除了24项规章。 这次批量修正第一比较条款修正的30个规程。
关于修改规章的原因的证明:
一是为了机构改革,只编纂了部门名称,共7部,《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国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方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关于最初申请优先级的规定》《拍卖监督管理方法》《计量标准管理方法》
二是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共5个,包括《商标印刷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三是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与其他部门规则的合作调整,《侵犯顾客权益的行为处罚方法》《关于排除知识产权滥用、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网上购买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同
四是根据“放管服”的改革或监督管理实践而变化的,共七个,《高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方法》、《客运专用道路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方法》、《眼镜制配量监督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五是有必要为规章名称进行规范,共2份,包括《农药广告审查发行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行标准》。
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 开展部门规章整理工作,是从市场监督执法依据出发整理非法、不合格、不协调的规定,确保市场监督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加强制度融合,核心是建设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的规定。 总局成立以来,对市场监督的各项规定断断续续地进行了“瘦身强体”。 通过规则整理,巩固部门规章之间的制度整合,加强制度合作,尽量实现同类事项的同一监督规则,并淘汰及时整理时的制度规定,消除部门规章之间的“吵架”现象,经过实践说明进行的比较有
标题:热点:清除部门规章“打架”现象 市场监管总局撰改30件部门规章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228/37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