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非法进口“洋垃圾” 重罚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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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是制定污染防治攻防战的重要副本。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这次全面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贯彻执行习大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方面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进污染防治攻防战的迫切需要
据海关总署广东省分署法规负责人介绍,新的《固废法》对中国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更加严格地限制固体废物的进口,提高了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到国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非法进口国内固体废物的倒运
周宏春表示,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中,新的《固体废物法》不再划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非进口三类固体废物,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国外固体废物进口、装卸、处置,经由我国
新《固废法》大幅度提高了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经由中国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 前者由原来规定的罚款1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后者由原来规定的罚款5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罚款幅度最高提高10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
为了处理非法进口国内固体废弃物的返还和处置困难的问题,新的《固废法》规定“进口商不明”不作为承运人负责返还和处置的前提条件,承运人负责固体废弃物的返还、处置和进口商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进口商没有履行固体废物返还、处置的要求,海关可以让承运人承担相关责任。 另外,本法规定,对于确实不能退运的固体废物,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可以解决。 ”这个负责人说。
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用延迟、包围、滞留执法人员等方法拒绝、妨碍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制造虚假的,新《固废法》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统计,今年7个月前,广东省内海关通缉部门共同启动了100起走私固体废物的刑事案件,核实了油水、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98万吨。
新《固废法》的实施对广大进出口公司有很大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注意相关进出口公司熟悉这项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尽快调整进出口业务,遵守法律自律。 另外,公司必须认真验证进口货物的状况,避免错误地将国外的“洋垃圾”进口到我国境内,造成损失。 (经济日报记者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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