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农业农村部:2021年1月1日起长江要点水域将10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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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于7月15日电15日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关于切实发出禁止捕获长江流域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会议上介绍说,从今年1月1日开始,长江流域的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将按期实现全面禁止捕获,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将在长江流域要点水域实施10年的禁止捕获。
康震表示,年来,农村农村农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沿江省市合作,稳步推进渔船捕捞和渔民安置保障等事业,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现在,各地累计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提前退役或退役渔船提前存档。 但各省(市)的事业进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在建设卡、渔船退役处置、渔民生产配置、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地方非法捕鱼问题比较突出,出现集团化、连锁化苗头,期
康震表示,在这一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行了《关于确保禁止捕获长江流域的通知》,首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确定了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目标进一步确定,任务更加具体
一是提高政治立场。
二是加强生产转移的部署。 正确识别渔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比较的生产配置方案,实行分类措施、精确合作。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 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止逮捕资金的诉讼,统一采用相关资金,合理明确本省市的补助标准。 加快整顿禁止逮捕执法装备设施,提高执法能力。
四是开展专业维修行动。 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成立业务专业班,各地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设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司令部,监督重大事件,加强处决联系。
五是加强市场清点。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业行动,加强水域周边地区管理,禁止非法捕捞物上市交易,切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六是加强审查检查。 把禁止长江逮捕的事业纳入地方政府的业绩评价和河湖长制等评价体系。 建立定期通报和协商制度,事业推进乏力,责任不能落实,造假的,依法依法追究问责。
康震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将加快完全建设卡和渔船处置等事业,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出渔民生产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顿非法捕鱼专业和市场销售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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