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三地建万峰湖流域检察生态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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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艳通讯员邓铁军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合作联合会议,探讨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合作机制 三地检察机关决定逐一发挥检察功能,综合运用预防、监督、打击、保护、教育等法律监督手段,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方法开展事业,加强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 然后依法合作,信息表达合作,统一尺度,按照共治共赢的基本,履行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的监督责任。
机制要求加强新闻共享、类方案的研究判断,共同研究符合万峰湖流域的实际司法尺度,统一起草标准、证据标准、起诉条件和结案标准,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建立三地检察机关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万峰湖流域污染防治、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渔业资源和水土资源保护等行业事件的合作。 为了满足案件的需要,三地检察机关必须相互提供咨询、采样、检查、判断、鉴定等技术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机制的签署,解决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区际事件线索管辖难、移送难、取证难等司法实践课题,标志着桂、黔、楚三省(区)的区际检察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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