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中国古代御史制度的特色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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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湘波田叶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名称有很多变化,但由于“御史”这个官职的称呼使用最多,我们的习性是中国古代监察官统称为御史。 审查制度废除以来已经过了100多年,关于制度本身,至今仍能看到其光辉,值得深入研究。 认知御史制度的变迁过程、优势及影响,对发扬中国以前传承的文化精髓起着重要作用。
御史制度是古代中国的一大制度发明
人的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三部分。 古代中国人在这三个方面发明,如四大发明、科举制度、御史制度和儒家思想的产生等。 学中西的孙中山先生肯定了科举制度和御史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两项制度发明。
《御史》已经出现在西周的官职上,《周礼春官》中说:“御史掌邦国鄙视所有民众的治令,赞扬冢宰。” 但是,第一部御史不是专家的监察,而是皇帝的机要秘书。 西周设立了向国人征求意见的小司寇、乡医生等官职。 战国时代,为裂土分封的每个诸侯国派遣了医生辅助政监督。 诸侯国各自派遣自己身边的御史到郡,监督地方官员。 这时御史不是秘书,而是兼司监察的职位。 从秦朝开始出现中国真正意义上比较完善的行政监督机构体系。 秦朝中央设有丞相、太尉、御史先生的“三公”,其中御史先生监察百官,协助丞相解决国务。 在地方郡,审查设置了掌管百官监察的权利,中央作为在地方监督百官的官员。 后王朝设有御史系统,进行监察。 晚清时期,另一方面,政治家和思想家将行政监察思想纳入政体改革的总框架考虑,其思维焦点是设立议院、立宪政。 改良派要求学习西方的立宪君主制。 另一方面,在清末立宪君主制时期,清政府推行“新政”,御史制度名实死。 总之,御史制度在战国时代萌芽,正式形成于秦汉时代,寿终正寝于清朝灭亡,持续了数千年。
御史制度的产生有独特的环境,它与古代中国的政经环境一致。 在“普天之下,难道是王土、率土之滨,难道是王臣”的背景下,中国君主用自己周围最可靠的御史监督各级官员,防止他们贪污盗窃王室财产。 在古代,贪污王室的财产是公盗,处罚比私盗更严厉。
中国古代御史制度的运行机制与优势
各王朝御史制度的运行机制各有特色,但大致相同。 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概括地说主要有审计文件、巡逻、现场审计的随事审计、参政方法的实时监督、检查投诉受理途径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制度运行机制的创新既体现在遣使出巡上,也表现在风闻言事上。 唐朝中央监察机构分为台院、殿院和检察院。 台院的主要监察机构有推鞠、三司推、弹劾等,殿院主要监察早会的礼仪,检察院主要负责尚书省六部官员和行政部门的监察。 唐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用10种巡押的方法进行了分区监察。 明朝御史制度的运行机制是纠正弹劾、巡察场所、照印文卷等。 清朝御史制度的运行机制有人事管理的监察、分道巡察、财政收入的监察、各级考试的监督、刑事案件的监察等。 总之,古代御史制度的首要运行机制是巡回检查、受理指控、风闻要事、弹劾、审查文件等。
诞生于中华大地的御史制度具有独特的特征,第一,中国古代的御史体制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为了监察机构真正起到震撼百官僚的作用,帝王对监察机构首脑的名次评价非常高。 监察机关的尊位经久不衰。 第二,检查官有卑微的权重,严禁长时间的任务。 监察机关首脑的地位受到尊敬,但御史的品级很低。 汉武帝设立刺史,级别只有600石,其监察对象都是级别2000石的地方长官。 因为卑鄙,不培养贪婪的职位之心,保持沉默。 权力很大,可以像疾风迅雷一样一次也不留下贪婪残奸的缺点。 御史的任期是一年。 限制审查任期的目的也是为了有助于公正行使职权。 第三,中国古代御史体制属于官僚体制的内部调节。 光靠内部控制机构,不容易保证检查系统的比较有效性。 光靠内部监督,不能保证行政的效率和limin的廉洁,会导致检查系统人员的膨胀和机构的臃肿。 这是曾经传入御史制度的一大弊病。 第四,监察权和行政权容易失调。 宦官、外戚、权臣的专权,行政监察的威力都极度衰退。 御史官通常也大力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 这在地方监察中尤为严重,行政权萎缩。 如果审查系统的存在引起行政系统的功能衰竭,就和其存在的前提相矛盾。 这是曾经传入御史制度的另一大弊病。
中国历代王朝没有处理御史制度后面的两个弱点问题,最终无法摆脱王朝“腐败周期率”的魔法。
御史制度的全球影响不容忽视
作为中国古代的制度文化之一,审查制度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影响不容忽视,在构建本国反腐败机制过程中吸收审查制度特征的例子屡见不鲜。 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通过模仿审查制度,创新本国反腐败机构,新加坡反贪婪组织变迁面临的组织文化与中国的审查制度相同。 同样的组织文化表现如下。
其中之一是新加坡政体具有东方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特征。 在这样的体制下,实现廉洁是有条件的。 领导人必须“树立榜样”。 并在其指导下,设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实施其反腐败意志。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和审查机关都是这样的机构。
其二,属于儒家文化圈。 儒家思想是从产生于中华大地以前就流传下来的思想,从中国传来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 新加坡的人口以中国人为中心,儒教思想对中国人有很大的影响。 1959年,以李光耀为首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强烈信奉儒家思想,尊重儒家思想中的“贤人政治”和“知廉耻”观念。 重视廉洁教育,树立榜样,知道廉耻,官员自律、廉奉公等是儒教思想的反映。
其三,都是集权型领导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 检阅直接在皇帝的指导下,皇帝有检阅的直接豁免权,皇帝有最高的监察权和裁决权。 为此,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于1959年执政后,通过反腐败机构的多次变迁,最终建立了总理办公室领导下的集权型领导体制。 其相对独立性表明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和御史都是与行政机关并行的独立监察系统。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实际上是半秘密情报机关,有做被称为“传闻”的工作出击,自行收集贪污情报的方法。 如果有某种贪污行为在市场上销售或谣言,不管是否有人举报,一听到传闻,贪污调查局的情报局人员就会出击跟进。 这种事业方法也来自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即“传闻”。 《风闻言事》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代,唐代发展迅速,宋代盛行,明代一度废除,清代重新生效。
其四,他们有几乎相同的权力和程序。 新加坡1960年的《反腐败法》赋予贪污调查局很大的权力——逮捕权、调查权、搜查权、拘留权等,大幅度加强了其运行权威。 审查机关也有逮捕权、调查权、审判权、甚至抢先后奏权。 这两个机构权力的相似性反映了制度模仿共同体的作用。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决定反映了古代中国的文化。 贪污调查局的决定过程是总理个人可决定机构的行动。 高官腐败的可能性先报告总理,得到批准后再行动。 在古代中国,皇帝对御史的弹劾也有最终的裁决权,御史弹劾是否奏效也决定了。
当然,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也不超过审查制度的界限,摆脱中国历代王朝“腐败周期率”的转折点,成为亚洲真正的“廉洁先生”,包括严格的法治、机构间监督、贪污调查局的内外监督、零容忍、信息舆论监督等
现在,进入新时代的中国,有以前流传的儒家观念文化和御史制度文化的基础,以马克思主义这一主流意识形态为指导,成立了专业的反腐败机构——监察委员会。 我们相信中国能成功治理腐败,为新世界反腐败模式的形成做出贡献。
(作者是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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