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不得恶意压价竞争 银保监会规范“惠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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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恶意由价格竞争银保监会规范“惠民保”。
最近,全国几十个城市在很多方面开花的“惠民保”将迎来强烈的监督管理。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规范保险企业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通知(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范保险企业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定制起市场机制作用的服务民生保障
具体而言,由《意见稿》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为包括保障方案所需的数据基础不足。 未按规定采用备案产品或及时报告保障方案。 利用参加恶意价格竞争的违规支付手续费夸大推进、虚假承诺、惋惜误解客户赔偿的非法手段领取医疗保险基金,以骗取的政府名义泄露虚假推进的投保人的消息,或擅自用于其他用途。
另外,《意见稿》要求巩固主体责任,各保险总企业对定制医疗保险业务负责,分公司的保障方案和保险产品必须经总企业审查同意,取得总企业的授权书、精算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总企业要加强管理,确定要求,严格规范业务流程。 应该指导和督促分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制定应急方案,完善内部问责机制。
另外,为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服务民生保障,《意见稿》也提出了相应的规范。 其中,保险企业除了需要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严格遵守监督管理制度外,还需要遵循商业保险的经营规则,市场化运营。 另外,为了土地的方便,保障方案必须体现地域特征,符合投保人的实际医疗保障诉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和经济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保险企业积极推进惠民保险时必须确保各个方面的经营水平和规范性。 首先,对顾客的规模、风险分布、持续保证率等有比较稳健的估计,合理制定方案,特别是对“赤字优先市场”战略有冷静的分解。 其次,由于有政府部门的合作,不能夸张地推进,提供服务。 再次,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经济价值和隐私性强,在遵守数据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技术服务顾客,实现双赢、多赢。 最后,积极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领域协会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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