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长沙发布《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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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租金津贴6000元/人年
长沙发布了《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租赁住宅、培训、创业、就业等9种奖项补
华声在线12月1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官网得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行的《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即日实施,有效期比较5年。 其中,关于租赁住宅、训练、创业、就业等9种奖项,都是满载的“干货”。
高中毕业生租房子补贴生活
范围对象:定居长沙,在长沙工作,35岁以下毕业两年的普通高中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编辑除外)。
补助金标准:按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租赁住房和生活补助金,发放期限为2年。
住房津贴
新定居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第一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房间津贴。
博士后科学家的生活补助金
年6月21日开始,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移动站联合研究开发中心的科研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生活补助金。
“四青”人才奖励津贴
从年6月21日开始,对长研究生院引进的新培养的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获奖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每人20万元给予奖励补助金
创业培训津贴
范围对象:毕业年度高中毕业生(包括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大学职业教育系毕业生)参加定点创业训练机构创业训练,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训练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创办你的公司”( SYB ) 1000元/人,“改善你的公司”( IYB ) 1300元/人,创业模拟实习1300元/人,网络创业训练不超过1300元/人。
一次也不重复创业津贴
范围对象: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成立第一家公司,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收2名以上城乡工人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其中,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者首次创办微型公司或从事个体经营,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也不重复创业津贴。
补助金标准:根据吸纳城乡工人的就业人数申请5000元到30000元的不同一次创业补助金。
经营场所租赁津贴
范围对象: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成立第一家公司,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收2名以上城乡工人就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补助金标准:第一年是每月800元,第二年是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助金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给予补助金。 同样的初发公司累计只能享受2年以下的经营场所租赁津贴。
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支持
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在长沙市建立第一家公司,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均申报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规定
支持标准:每年选择10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明确,在实际比较有效投入的50%以下,给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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