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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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蒲晓磊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3审查将于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监护责任,修订案3审查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触电、烧伤、跌落等造成伤害的安全风险 装备儿童座椅,采取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交通事故的损害。 提高室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死、动物伤害等事故。 另外,将委托护理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的联系频率至少从“每月”1次变更为“每周”1次。
为了贯彻制止习大总书记饮食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修订案3审查提出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以吸引未成年人勤俭节约,重视粮食,反对浪费,推进文明饮食等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浪费可耻,以节约为荣的意识
一些常务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必须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个人新闻的保护,加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保护责任。 对此,修改草案三审查规定,解决未满14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新闻,必须得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采取切断链接等措施,阻止网络欺凌行为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的传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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