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国家药监局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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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飞行员开设的公告
(年第117号)
为了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经营者环境,贯彻执行“网络+政务服务”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公司提供更高效、方便的政务服务,经过研究决策,从年10月19日开始试验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 在此,就一些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试验发放范围是公告之日起新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首次登记的医疗器械登记证,登记变更和继续登记根据需要分阶段发放。
三、试验期间,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与纸医疗器械登记证同步发放。 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与纸医疗器械登记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不包括本产品的技术要求。
五、公司必须先在国家药监局网上事务大厅登记,进行实名认证。 然后不能进入网上事务厅的“我的证明书”栏,查看下载医疗器械的电子注册证明书。 也可以登录“中国药监app”,检查医疗器械电子登记证。

在这里公告。
国家药监局
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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